制度尚需繼續完善
即將試點的農民普惠式養老政策究竟如何設計?面臨哪些現實考驗?會否像“老農保”一樣停滯不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媒體宣傳部門對此問題給予《中國新聞周刊》的回復是,具體實施細節尚在探討之中。
不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在前述會議上介紹,“新農保”較之“老農保”最大的區別,是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在支付結構上的設計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55元,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繳費以當地縣級行政區上一年農民人均收入為繳費基數,原則上費率為4%?8%,農民自愿多繳不超過15%。
基礎養老金55元,高還是低?黨國英認為,中國60歲以上農村老年人口已經超過1.2億,按此計算國家總共需支付660億,在可承受范圍內。唐鈞則表示,此標準較之“低保”還低(目前全國農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是57元),但低不要緊,如果能夠做到全覆蓋的話,還可以繼續上調。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國家的投入,已經由最初的10元上漲到目前的40元。
另外一個客觀原因是,對于籌資主體之一的地方政府而言,在金融危機的沖擊下財政狀況并未得到根本緩解,在通盤考慮下,此時推出的農民普惠式養老政策的基礎底線偏低不難理解。
但一向倚賴“土地財政”吃飯的地方政府也并非沒有動力。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崔宏志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農村養老保障做得好將會弱化現在土地保障功能,有利于土地集中規模化經營,便于土地流轉。而從各地試點的積極性來看,一些地方政府之間的攀比心態,可能促進“新農保”試點得以快速推進。
試點工作順利與否,關鍵在于農民的投保積極性。專家對農民參保程度不無擔憂。
現行規定要求,試點地區的覆蓋率必須達到60%以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部分每年需繳年收入的4%?8%,按照2008年中國農民人均純收入4761元計算,如果取中間5%的標準折算,農民每年需要拿出240元左右。
北京早在2008年1月1日起,就實施北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基礎養老金約為280元,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逐步調整。但崔宏志帶領的調研組對北京昌平區與大興區調查時則發現,即使相對富裕的北京郊區,當地農民對一年拿出幾十或上百元也非常不情愿。
“農民還有孩子上學、兒女結婚、看病等等需求,比較而言養老需求無疑是靠后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副部長徐小青對《中國新聞周刊》說,因此有可能出現最需要養老保障的低收入農民家庭因為資金顧慮而無法惠及的現象。
因此,在推行過程中“讓農民少拿錢”是根本。據《中國新聞周刊》了解,中央財政擬出資30億元在試點地區進行“財政補貼”,對中西部財政補貼比例分別為基礎養老保險最低標準的60%與80%。
后續兩大難題待解
農村實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推進,有利于破解城鄉二元結構,有利于農村人口享有更多更為平等的社會權利。但是農民普惠式養老政策,仍需要相關法律的保駕護航。
據《中國新聞周刊》了解,原定于8月三審的《社會保險法》將推遲到明年,而且或需四審。《社會保險法》從1994年被列入國家立法規規劃之后,已經長達15年懸而未決。
另外,未來農民養老金的安全問題仍然被業界所擔憂。1996年至2003年,云南紅河州各縣共匯入紅河州民政局6千余萬元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但截至2003年末,賬戶上僅剩130余萬元。
由于監管不力和制度漏洞,養老基金的運營屢次出現違紀、挪用濫用現象,且一次比一次數額巨大和性質惡劣。
“除了貪瀆之外,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更難,”唐鈞表示。目前將要試點的“新農保”制度,主要以縣為單位進行管理,所收的社保金一般都存到銀行,由于利率偏低加之物價水平的上漲,基本上年年貶值,這必然使農民養老制度的推進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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