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6日電臺灣11家電臺在節目中使用煽動性字眼,鼓動民眾攻擊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臺灣“傳播委員會”(NCC)認為電臺利用公共資源強烈煽動民眾犯罪,造成嚴重的社會沖突與分裂,情節重大,昨日首度決議對所有電臺祭出罰款。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張銘清去年10月21日參訪臺南孔廟時,遭到民意代表帶領群眾包圍抗議,許多民眾也因聽到廣播電臺的煽動言語,聚眾至孔廟而發生拉扯、推擠事件,還導致張銘清跌倒受傷,臺南地檢署日前已起訴7人,臺南地方法院將在4月8日首度開庭。
昨日NCC開會討論違反廣電法規廣播節目案,其中一案為南都電臺、臺灣廣播公司新竹電臺關西轉播站、全景小區電臺、快樂電臺、宜蘭之聲、金臺灣電臺、望春風電臺、嘉義之聲、嘉樂電臺、關懷電臺和人生電臺,在去年10月21日上午8至10時的節目中,主持人與來賓用“快帶人過去”、“機動組隨時出發”與“出動”等煽動性語言,教唆民眾集結在孔廟茲事,造成火爆沖突,張銘清還因此跌倒受傷。
NCC發言人李大嵩表示,依照廣電法規,若節目內容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情形,將可處9000元至90000元罰款,昨日委員會認為煽動情事情節重大,決議對11家電臺各處13500元罰款。此外,南都電臺在早上10至12時的節目中,甚至鼓吹民眾“去那里丟狗屎”、“牛屎要記得丟下去”等語言,鼓吹聽眾到特定地點集結,情節更是嚴重,依法也將處24000元罰款。
李大嵩說,廣播電臺不應利用公共資源來集結民眾、妨害公共秩序,甚至造成社會不安,所以首度對十一家電臺祭出懲處,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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