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張宛麗在最新一期的《人民論壇》上撰文指出,當代中國社會處于發育期的“新中產階層”正在遭遇“精英陷阱”:這一群體遭遇了來自“精英聯盟”的“權力排斥”,向上流動及發展的機會受阻。
“新中產階層”遭遇“精英聯盟”的“權力排斥”
文章說,從職業構成、市場競爭能力和社會影響力等來看,“新中產階層”比起工人、農民來,在學歷、文化素養、思想觀念、專業技術知識、就業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從理論上講,他們堪為“精英”。然而,他們的發展機會和抱負成就并不如精英們所期望的那樣自如,欲進不得,欲罷不能,如墜陷阱。這種現象在深層結構上確有當代中國社會結構轉型的獨特性在起作用。
文章指出,獨特性之一是其發展遭遇了來自“精英聯盟”的“權力排斥”。這種“精英排斥”是利用行政賦權獲取社會資源而獨霸發展機會、獨吞利益結果的社會排斥現象。排斥的結果對個體而言,就業和發展機會不公,前景不明,難以理性預期,不能僅憑自己的文化、專業技術等資本和“本事”進入高報酬、高福利、好環境的就業崗位。而于整體,其向上流動及發展機會受阻。
中國社科院的調查顯示,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中間層的擴張動力,主要來源于市場空間的開放,“市場型進入”為“新中產階層”流動的主導形式;但自20世紀90年代后期以來,其向上流動趨緩,向下流動增速;在單位、部門中,徘徊于較低職位或邊緣,上升空間和發展機會受阻。就社會結構而論,這改變和扭曲了市場競爭中具有起點公平的“后致性”(靠個人后天的受教育及專業努力等因素)原則,“先賦性”(靠家庭、血緣背景等先賦因素)的地位分配機制作用增強,失去了一個靠后天努力、公平、有序競爭獲得體面的社會地位的階層示范效應。
“新中產階層”內部形成以權力為核心評價的金字塔型不平等結構
文章分析說,中國目前大致存在三種社會地位資源配置關系,即權力授予關系、市場交換關系及社會關系網絡。受這三種關系的影響,現階段中國社會新中產階層的來源可對應地區分為三種進入渠道,即行政型進入、市場型進入和社會網絡型進入。
文章說,就現階段中國社會新中產階層的來源構成而言,受“權力授予關系”直接作用影響的是兩大群體,即干部和知識分子群體。
他們借助原計劃體制下的制度身份及體制內的社會福利保障和各種資源便利,而不割斷與之相應的身份聯系,保留“體制內身份”一段時期以適應市場競爭并從中獲利;而后在人事制度改革的壓力和推動下,將“體制內身份”轉換為“體制外身份”,成為中產階層的一員。
文章說,市場機制的導入,對現階段中國社會分層結構的影響在于,它打破了原“再分配體制”下干部群體因權力授予關系而獨享地位優勢于一身的社會地位分配格局,人們可以憑借市場交換關系而分享社會經濟地位資源,提升自身的社會地位。
原體制下的“窮人”及邊緣群體,如農民、服務員、個體戶、推銷員等群體,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型的社會結構變遷中進入了市場經濟體制及其社會經濟舞臺,并分化、演變為現階段中間階層中的私營企業主階層、個體工商戶階層、商業服務業員工階層及農業勞動者階層。
文章說,社會關系網絡作用于新中產階層的崛起,在那些原體制下處于邊緣地位的群體的社會分化、演變中異常突出。因為他們在社會經濟資源、政治資源、文化資源的占有上均處于弱勢,能夠為他們所擁有且熟悉、方便的惟有社會關系資源。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不同層級群體間的流動,以及向上流動的機會及成功率。
文章指出,在這三種社會資源配置關系中,權力授予關系的作用,對新中產階層的發育,特別是對以市場交換關系為背景的成員構成了一種獨特的權力依附與制約關系,以致會以權力優勢建構出一定的排斥關系——新中產階層中的中下層向上流動進入上層的機會很少,對社會的影響力有限。其結果是,在新中產階層內部形成一種以權力為核心評價的金字塔型的不平等結構。
新中產階層很可能尚未發育成型即遭遇“兩極分化”
文章認為,當代中國社會結構變遷,特別表現為一種時空壓縮的急劇變遷形態,使得新中產階層的構成具有多元分割的突出特征,即:體制分割。這一群體被計劃經濟體制和市場經濟體制分割為“體制內”和“體制外”兩大部門,前者的地位利益比之后者更具有制度保障和權力優勢。
文章指出,多元分割使得該階層群體很難形成階層內認同和社會認同,面臨著而難以整合階層力量的困境。如此狀態,于階層群體而言,很難維護自身權益,于社會有所作為;而于個體,在無預期的競爭風險和難以承受的巨大壓力下,難以實現理想目標。
如此,作為一個具有緩和貧富分化結構功能意義的社會階層——時下中國社會的新中產階層,很可能尚未發育成型即遭遇“兩極分化”:要么與社會上層結盟,變質為權力與資本的附庸而失去“草根基礎”——彰顯社會進步的公正性——依靠個人正當努力和社會保障,公正獲取社會資源和發展結果;要么滑入社會下層,失去“精英”——經市場競爭、平等交換而取得社會成就的社會示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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