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缺失是最大障礙
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法規明確規定,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他們辦理參加工傷保險的手續,2004年重點推進建筑、礦山等工傷風險較大、職業危害較重行業的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
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已經有法可依,但對于大多數在高風險行業就業的農民工來說,社保仍是“可望而不可即”。與城鎮失業保險一樣,工傷保險、醫療保險都屬國家強制性保險,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強制性”的缺失恰恰是這些保險推行過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礙。
山西省失業保險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國祥認為,工傷保險的征繳面臨著與失業保險征繳同樣的難題。雖然征繳機構對不繳費、不參保的單位有相應的行政處罰權力,但在實際操作中,征繳機構對不參保單位幾乎沒有約束力。
針對這些問題,山西省規定,煤礦企業不給礦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就不能驗收,不能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然而,山西省洪洞縣的幾個煤礦,領到安全生產許可證后就不繳費了。以這樣的方式逃避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煤礦不在少數。有的煤礦甚至采取隱瞞礦工人數、降低工資基數等辦法,來逃避工傷保險繳費。
用工不規范成“硬傷”
今年3月,在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烏沙塑膠制品廠打工的19歲女孩李妙山,因身體不適請假回廣西上思縣的老家,孰料厄運降臨。在老家的醫院,她被查出因苯中毒而患再生障礙性貧血,需要花二三十萬元來做骨髓移植,否則就有生命危險。烏沙塑膠制品廠有七八百名職工,都沒有參加工傷保險,而李妙山跟工廠連勞動合同都沒有簽。事發后,工廠只愿意付出16萬元的一次性賠償。李妙山的父親說:“我為女兒的病情都急哭了,不做骨髓移植她的生命就有危險,但廠家不愿意出這筆錢,我真不知道該怎么辦!”
農民工手里沒有標準的勞動用工合同,就不可能從法律制約的角度來保證社會保險的推行,勞動部門就很難受理或者裁定一些有關的侵權案件,用人單位和用人方就可以逃避自己的參保責任。
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統計顯示,2006年上半年山西全省發生安全事故88起,死亡234人。發生事故的絕大多數是村、鄉鎮辦的小煤礦,這些小煤礦或者層層轉包,或者多次轉讓,出了工傷事故一般是與農民工“私了”,有的承包者干脆一走了之,勞動保障部門對這類企業很難做到有效監管。
維權意識差加劇社保推行難
在山西省多起礦難現場,幸存礦工們都說,他們也知道下礦危險,可是下礦每月能掙到一兩千元錢,比在家里種田強多了。每月能按時領到工資,受了傷老板能出醫療費就算萬幸了,至于什么社會保險想都沒想過。
在一些職業病較嚴重的行業,如化工、建材、金礦、金屬鎂、石墨、鐵礦等行業,存在著比普通工傷更可怕的危險,這就是塵肺病。山西省勞動保障廳工傷保險處處長張永東說,這些病可以稱作是“軟工亡”。在作業過程中,有害氣體、粉塵不知不覺地侵襲著工人的身體,到發病時工人才感覺很痛苦,直到慢慢地死去。全國目前約有100萬塵肺病患者,山西省約占10萬人。這些行業大多是社會保險的死角,由于廠家的刻意隱瞞,農民工往往意識不到這種職業病的危害。
山西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趙俊康認為,這一狀況與農民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有比較直接的聯系。農民工維權意識差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社會用工環境差。目前我國勞動力市場總體上還是買方市場。農民工在目前狀況下,連清付工資等一些最基本的勞動權利都難以保障,根本不敢主動要求老板為他們參加工傷保險,出了工傷事故,也不敢要求老板依法賠償。硬件要健全,觀念待更新
山西省勞動保障廳工傷保險處張永東處長說,目前征繳機構人員及設備的不足,嚴重制約著社會保險費的征繳。除了失業、醫療保險外,山西省還沒有專門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山西省勞動保障廳工傷保險處僅4名工作人員,全省勞動系統負責工傷保險工作的人員總共40多人,全省還沒有勞動能力鑒定機構。人員及設備配置嚴重不足的狀況, 與高風險行業相對集中的山西省省情極不相稱。
一些基層勞動保障系統干部,經常是騎著自行車到一座又一座煤礦去擴大農民工參保范圍。由于經費不足,某縣勞動局一位副局長一年下來自己貼了5000多元“路費”。與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相比,工傷保險更具專業性。山西省有3800多座煤礦,大多數是小煤礦,推行工傷保險的難度很大。如果沒有健全的機構、強大的隊伍和充足的經費,煤礦系統全員參保的目標很難實現。
山西省晉城市亞美大寧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合資煤礦企業。公司里300多名從事采掘業的職工雖然全部是來自當地的農民,但在公司內部,并沒有農民工與其他職工的區別。只要進入該公司工作,職工的工傷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全部由公司繳納。公司本來還想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可是政府部門卻沒有這樣的機構。除此之外,公司還為每位職工購買了井下意外保險和雇主責任險兩項商業保險。
看多了頻發的事故和礦工的維權之痛,我們不禁要為這樣新型煤礦企業的出現,感到由衷欣慰。該公司人才資源部經理羅丹告訴記者:把“農民工”單獨分離出來,本來就是社會甚至政府對他們的歧視。在國外,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本來就是企業的責任,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根本不用強迫。
長期的城鄉分割的二元化戶籍制度,使得現行城市管理體系中存在著較多的政策性、群體性歧視和雙重標準,這些觀念在許多人心中根深蒂固,甚至在農民工心里也留下了揮之不去的陰影。所以,要建立全方位的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還需要全社會更新觀念。(呂曉宇 趙東輝 王金濤 陸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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