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中通社消息,香港海關人員從七月三十一日至八月三日期間在落馬洲管制站進行為期四天特別行動,針對入境旅客由深圳非法攜帶鮮肉和家禽肉進港。
行動中,海關人員共偵破十二宗涉及入境旅客在沒有官方證明書情下進口鮮豬肉、雞肉和鴨肉案件,檢獲共二十七點八公斤鮮豬肉、六點八公斤鮮雞肉和九公斤鮮鴨肉,總值約一千二百港元。全部案件均交由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跟進。
香港海關發言人提醒公眾人士,如需攜帶鮮肉或家禽肉類入境,必須持有出口國家發出的官方證明書。
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下的《進口野味、肉類及家禽規例》,任何人士不得在沒有官方證明書的情況下輸入野味、肉類、家禽或違禁肉類,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今年五月至七月期間,香港海關人員在落馬洲管制站處理了八十五宗同類案件,共檢獲二百五十三點三公斤鮮豬肉以及鮮牛肉、鮮羊肉、鮮雞肉、鮮鴨肉等一批,約值十萬零六百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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