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新宇,這個最近被頻頻提起的名字,成了一個“用生命加班”的符號。
就在這名華為公司員工因過度加班不幸離去的前幾天,廣州一名服裝廠女工為趕活,連續加班四天、累計工作54小時,在端午節前夕猝死。
上海最新一項調查顯示:42%的勞動者處于超時工作狀態。“拼命加班”成職場“潛規則”。
職場彌漫“朝九晚‘無’”
“朝九晚五,成了朝九晚‘無’。華燈初上,別人下班了,我們的工作日卻才過去了一半!”在上海浦東一家外資企業上班的黃某近日向媒體投訴說。
在上海一家國際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小伍對記者說:“我們除了要加班,還要頻繁出差。‘忙季’,成天飛來飛去,到一個地方熬上幾夜,又馬不停蹄趕去另一個地方。”
“白領入門的第一課,就是學加班。”去年10月進入上海一家外資公關公司實習的小舒說,她在最近的8個月里,有近五分之四的工作日在加班,平均每天工作約12個小時。“剛出差回來,一下火車就得趕回公司加班。連熬幾個通宵是平常事。”
加班不是“新人的專利”。做了8年廣告策劃的林小姐說:“我們早把加班當成家常便飯了。叫苦也是徒勞,就算跳槽,有哪個公司是不需要加班的呢?借用一句廣告語,如今的加班,還需要理由嗎?”
最近,國內一家門戶網站就“胡新宇之殤”進行了調查。對于“你經常加班嗎?”這個問題,近7000名被調查者中,64%“經常加班”,27%“偶爾加班”。從每次加班時間來看,2小時以上的多達78%,而超時加班能獲得補貼的員工只占17%。
在上海職場,一組數據探照出一顆讓人憂心的“地雷”。翰德人力資源公司最新調查顯示,盡管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但上海目前有42%的員工每周工作時間超過50小時。無獨有偶,上海社會科學院在同一天公布的“上海市員工工作倦怠現狀”調查顯示,40%的員工對工作表示倦怠。
調查還表明,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上班族出現焦慮、失眠、記憶力衰退等癥狀。他們雖然拿著較為豐厚的報酬,但是卻因“加班”付出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身體健康被嚴重透支。
“自愿”著,無奈著
智聯招聘網近日在全國范圍開展調查,結果顯示:六成上班族由于頻繁加班而身體每況愈下,但面對企業的晉升和淘汰機制,他們常常“自愿加班”。
調查發現,六成員工之所以“自愿加班”,主要是出于“三怕”:
一是怕丟了來之不易的飯碗。即將投身某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小欣說:“如今的就業形勢很不樂觀,找到這份讓許多人艷羨的工作,我已經拼掉了半條命,工作后如果連加班都不樂意,萬一被開除怎么辦?”張某是一家房地產代理公司的置業顧問,公司實施末位淘汰制,為了不被淘汰,他已經很久沒過雙休日了。
二是怕在與同事的競爭中處于下風。智聯招聘網調查表明,在“自愿加班”的員工中,有近半數是出于競爭而被迫“加班”,或是想通過加班博得老板的賞識。在一家貿易公司上班的劉小姐說,自己下班后經常得陪客戶參觀工廠,否則到手的業務就可能被別人搶走。在長樂路某知名咨詢公司上班的施先生說:“其實同事誰也不想主動加班,但在老板面前表現一下,也許能得到更多機會。”
三是怕影響自己的事業發展。一家跨國公司的銷售經理毛先生說,他所在的公司,個個都是“人中之精”,一個比一個優秀,要想不落后,必須把加班當作工作的一部分,“習慣了就好”。在上海恒隆廣場上班的秦小姐對此完全認同,“想要升遷,怎么能不加班呢?”
前不久,上海浦東新區總工會針對陸家嘴、張江、外高橋區域“白領”群體的調查結果顯示,“白領”階層盡管具有較高的職業聲望,卻也有著難以排遣的職業壓力和生活壓力:一方面,多數企業為了爭市場,把業務指標擺在重要地位,“指標”成為很多員工心頭的大石;另一方面,包括住房、撫養子女在內的生活成本過高,使得他們不愿放棄一切可以增收、晉升的機會,于是,一頭扎進了加班的“泥潭”,不斷挑戰生理和心理極限。
“拼命加班”為何成常態?
“拼命加班”為何見怪不怪?有專家一針見血地指出,上有“嚴苛”的企業制度高懸,身邊有“先進”的工作榜樣,大家為了保住難得的職位,不得不忍耐超時加班之苦,加之來自家庭、社會輿論的對于過度工作的褒揚,共同作用之下,促成了難以逆轉的“加班潛規則”。這個“潛規則”帶來的結果是,過度加班的氛圍在社會漸漸彌漫,演變成一種共通的“加班文化”。
反思加班文化:女工連續4天長時間加班猝死
探究“加班文化”,發現,其根源在于兩方面的缺失:
一是觀念方面的缺失。著名社會學家鄧偉志對記者說,員工逃避一切加班、忽視必要的工作職責固然是錯誤的,但變成“上班拼命,下班睡覺”的工作機器,更會與豐富、有益的社會生活隔絕。常識表明,休息是不可或缺的,連續加班會影響生產效率,不僅消磨身體,還會導致員工步入思維和文化的真空。
“問題在于,一方面是西方人對休息權很看重,另一方面,他們中一些人進入中國后,為榨盡剩余價值,大力推行‘加班文化’。這在一些外資企業、跨國公司,表現得尤為突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說,這些企業的工作模式,是“將生命作為可犧牲成本”,有意識地提高淘汰率,靠高頻的新血液維持高增長,不顧惜員工的生命價值。一位IT人士說,國內IT行業被列為“過勞死”的高發區,員工加班已成常態;在歐美IT企業工作的朋友,卻常常接到休假通知甚至被強制休假。
二是制度保障的缺失。目前,在我國的勞動保障范疇內,尚不存在“過勞死”的概念,“過勞死”無法獲得相應的賠償。而對于更多的“過勞而不死”的加班一族來說,目前的法律更是“愛莫能助”。勞動法雖然規定了每周五天和每天8小時工作制,但對于限制超時加班問題,缺乏可操作性的具體條文。
上海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顧峻認為,目前我國在超時加班問題上缺乏制衡機制,員工既缺乏必要的法律武器,也缺乏有效的維權機構。要破一破當今社會“加班文化”,首先要從完善制度入手,在法律上對加班行為予以細致的規范,同時,對用人單位以種種方法強迫員工加班的行為,勞動監察部門應探索從“有舉報再介入”轉變為主動介入,以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據新華每日電訊;記者 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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