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副部長姜力日前表示,中國有關部門正根據國際通行慣例研究制定捐款減免稅的政策和法規,以鼓勵社會資金投入慈善事業。
“對捐助實行減免稅優惠,將有助于提高企業或個人募集資金的能力和捐贈的積極性。”姜力說。
2004年國務院頒布了《基金會管理條例》,將基金會分為公募和非公募兩種類型,允許以企業和個人的名義命名非公募基金會,進一步調動了企業和個人捐贈的積極性,增加了公益事業的資金來源渠道。
據統計,2005年全國有基金會975個,其中公募基金會722個。這些基金會資產總額超過百億元,年募集資金50多億元,開展公益項目惠及上百萬人。
據目前的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用于公益、救濟性的捐贈,在年度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準予免除。
個人向慈善公益組織的捐贈,在應納稅額30%以內的部分,可以免除。彤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寧說:“按照企業只有3%捐贈免稅的政策,我們捐款越多,納稅就越多。”
“我國雖然有很明確的稅收優惠政策,但很多人捐款之后還是沒有申請免稅,除了有不了解稅法的原因之外,也有因申請免稅手續繁瑣而放棄的。”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司長王振耀此前對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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