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13日電 《福布斯》2006年度全球富豪榜新鮮出爐,中國內地8人躋身其中,引發眾人關注和羨慕。
企業壯大、資產增值,是諸多實業家的期望。然而,在企業家較多的全國人大浙江代表團,記者卻出乎意料地聽到了別樣的聲音:“我不在乎富豪榜,而更在乎慈善榜。”
有所貢獻,才能有所代表
美國《福布斯》雜志10日公布了2006年全球億萬富翁排行榜,上榜人數793人,平均資產33億美元。中國內地及港臺地區共有30人上榜,內地上榜人數由去年的2人上升到8人,其中中信泰富主席榮智健與鵬潤董事局主席黃光裕以17億美元凈資產并列排行榜第451名,黃光裕更是以4.5億美元的增幅拔得中國內地財富增長速度最快的頭籌。
中國富豪數量和財富的迅速增長,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也引發了部分身為企業家的代表委員的熱議。在感嘆和鼓舞的同時,許多企業家表示,雖然希望中國企業家能夠更多更快更早地登上世界富豪階梯,但更希望有更多中國企業家能夠登上慈善榜。
“創造財富是一種責任,使用財富也是一種責任。” 曾連續三度登上《福布斯》中國富豪榜的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代表說:“我不在乎富豪榜,但想進入慈善榜和納稅榜。”
在浙江省,與南存輝一起成為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的民營企業家有14位,而在2988名全國人大代表中,民營企業家更達到200位。在十屆全國政協2280名委員中,也至少有65名是民營企業家。
“有所貢獻,才能有所代表。”浙江廣廈控股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樓忠福代表說,作為人大代表,我們首先要自問的不是自己的財富增長了多少,而是我們能為廣大人民群眾做什么?
民企不履責問題不容忽視
“照章納稅,回報社會,是一個企業在搞好自身經營同時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11日,南存輝代表領銜的議案《強化社會責任 促進和諧發展》上,簽寫了包括多位民營企業在內的代表的名字。
“無論是構建和諧社會也好,還是轉變經濟增長模式,一個很重要的基礎就是調整社會當中的利益關系。企業是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企業的和諧,就不可能有整個社會的和諧。而要促進和諧發展,強化企業的社會責任非常必要,非常迫切。”
議案說,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對消費者、對社區和環境的社會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生產安全、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護環境、支持慈善事業、捐助社會公益、保護弱勢群體等等。企業社會責任最基本的是企業的法律責任,包括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不違背商業道德。在高層次上,是企業對社區、環境保護、對社會公益事業的支持和捐助。
一項調查表明,我國的民營企業中有44%的業主參與了“光彩事業”,參與方式最多的是“捐款”和參加修橋鋪路等公益事業。規模越大的企業參與“光彩事業”的比例越高,億元級的企業參與率為82%,千萬元級的為76%、百萬元級的是64%。
但目前民營企業中不履行社會責任的問題仍不容忽視,其主要表現如下:
勞動合同問題。南存輝代表說,我國目前中小型非公有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還不到20%,而且很多合同的內容不規范,各地普遍存在合同條款有不平等內容的現象。
生產安全、職業健康問題。富潤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趙林中代表說,一些民營企業對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很不重視,火災、爆炸、肢體外傷等事故比較嚴重。尤其是采礦業、建筑業等生產領域,傷亡事故頻頻發生。
工時和加班問題。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宗慶后代表稱,各地普遍存在超時勞動問題,一些雇主在超時勞動中只發計件工資,不發加班費,使工人所得少于法定最低工資。
社會保障問題。杭州華東醫藥集團公司董事長李邦良代表說,以養老保險為例,多數企業參保人員停留在企業管理人員、股東等層面上,一線的職工參保很少。而對職工實行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企業更少。
杭州升華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夏士林代表說,婦女兒童權益問題也面臨挑戰。一些企業,只要婦女一旦懷孕,就讓其被迫離開。民營企業非法使用童工的問題仍時有發生。
浙江新光飾品有限公司董事長周曉光代表說,拖欠工資問題在民營企業中也常有存在。她說,少數企業往往以各省市最低工資標準為參考來確定職工的勞動報酬,盡量壓低勞動者的工資水平。
勇于承擔做有責任的企業
“作為一個有社會責任的企業,應該關注弱勢群體。”南存輝代表說,他所領導的正泰集團每年拿出資金,贊助讀不起大學的貧困學生,總計用于慈善事業的款項目前已超過1億元。2005年,南存輝以一年6800萬元的捐贈位列民企慈善榜榜首。
“企業是社會的一份子,永遠不可能離開社會環境而單獨生存發展。”宗慶后代表說,“一家真正成功的企業,不應該只有埋頭搞事業,也應該心憂社會,勇于承擔社會責任。”到目前為止,“娃哈哈”投入在公益事業上的開支已累計達到兩億元。
然而,仍有很多企業對社會責任的理解有誤區。樓忠福代表批評說,有些人認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就是“企業辦社會”;而有的則是本本主義,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就是《國際勞工標準》、跨國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守則》和《SA8000認證》,或將其等同于企業捐贈或其他公益事業。他認為,這些認識上的“誤區”影響了民營企業家回報社會的積極性。
此外,民營企業也面臨社會認識的“誤區”:一些人認為民營企業的錢都“來路不正”,賺了錢一般會做善事來“贖罪”;更多的人認為民營企業都富得流油,錢用不完,這讓民營企業難以招架。“如果企業做了好事都不能理所當然地獲得有利于企業發展的正效應,那么他們在盡企業社會責任中自然有所顧慮了。”宗慶后代表說,“當然,利益的驅動和監管的落后也是企業社會責任落實不利的兩大誘因。”
要促進民營企業的社會責任履行,必須從引導企業正確認識社會責任入手,建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推進企業社會責任法制化。同時,要加強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監督,完善企業社會責任三方機制。“企業只要找到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平衡點,并適當地回饋社會,就能得到社會的認同甚至支持。而這些支持,將進一步促進企業的良性發展。”南存輝代表在議案中寫到。(記者張樂、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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