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的老齡工作,全國老齡委日前出臺了《關于加強基層老齡工作的意見》,指出要推動有關單位將內部福利服務設施向社會老人開放,或將閑置的校舍、廠房改造為老年人活動場所。
全國老齡委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說,目前基層老齡工作整體上比較薄弱,一些地方老齡工作體制尚不完善,老齡政策法規得不到有效落實,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因此要切實加強基層老齡工作,努力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工作目標。
意見指出,基層老齡工作要著力完善基層為老服務設施,逐步興建一批養老服務機構(敬老院、老年公寓等)、老年活動中心、老年大學,形成縣、鄉鎮、村三級為老服務設施網絡;通過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企事業單位、集體、社會團體、個人和外資以多種形式興辦為老服務設施。
意見要求基層老齡工作要強化為老服務功能,倡導居家養老的理念,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為老服務業發展,建立為老服務體系,為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生活照料等便捷的服務,同時加強為老服務隊伍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意見強調要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為老法律服務熱線。司法部門要積極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公安機關要加大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案件的查處力度。要加強對老年人用品市場的監督,保障老年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意見同時指出,要加強對老年文化體育活動的指導和管理,依托縣(市、區)老年活動中心和文化館培育一批老年文化、體育骨干隊伍,帶動基層老年文化體育活動的開展。縣(市、區)要組織大型老年文化體育活動,活躍廣場文化和群眾文化。有條件的地方要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廣播等,發展遠程老年教育。(記者陳菲、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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