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日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獲悉,勞動保障部日前組織的問卷調查顯示,今年打算外出務工人員月工資平均預期為1100多元。
為了解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就業和工資待遇狀況,勞動保障部日前組織部分勞務輸出縣的勞動保障部門,對轄區內部分外出務工人員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調查范圍涉及25個省的48個縣,共有5300多人接受了這項調查。
東方早報首席評論員 魯寧
農歷新年假期,留在上海堅守工作崗位的部分農民工收到了市、區兩級工會組織發放的慰問金和年貨。新華社的報道稱,這是“送溫暖”工程實施十余年來,地方政府首次將農民工納入其中。
上述舉措雖只具象征意義,卻也不是偶然所為,而是政策變化的直接反映。
農歷新春前夕,溫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稱“農民工是中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中涌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他們為城市繁榮、農村發展和國家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這是中央政府迄今對農民工社會地位和作用所作的最高評價。而且,中央政府專門就農民工的社會地位和待遇單獨出臺《意見》則屬前無先例之舉。
信號反映新的變化和期待,似乎從2006年起,困繞中國城市化進程多年、并引發一系列社會矛盾的農民工問題,中央政府開始從推進中國社會改革總體進程的大視野加以考量,并試圖尋求更具實質意味的突破。
顧名思義,農民工指帶著農民身份進入城市工商企業,接受企業用工制度安排,在二三產業謀生的勞動者。因制度變革與城市化進程長期脫節,造成了農民工現實職業身份與社會身份的互相背離:一方面其職業身份已屬標準的產業工人,按產業工人的特性進入了城市勞動力市場;另一方面其社會身份則仍然屬于農民。追根溯源,這些年日益突出的反映在農民工身上的各種矛盾與困惑都與農民工群體的社會身份定位有直接或間接的關聯。
農民工進入城市工商企業系改革開放之必然結果,農民工問題屬于經濟社會轉型國家的階段性社會矛盾之一。據最近統計,國內二三產業全部3.6億就業人口中,農民工已占2.6億人。以上海為例,最多時曾擁有144萬傳統意義上的國企產業工人,目前則已銳減到不足20萬人,足見農民工群體在國內經濟發展和城市社會運行中的不可替代性,一旦失缺了他們,流入地、流出地乃至整個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運行都將難以為繼。正是基于如此現狀,農民工群體面臨的一系列亟待解決的諸如工資收入、公平與公正、子女教育、勞動保險、基本社會保障等等突出矛盾,危及的將不僅僅是農民工的基本社會權利,而且是整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保障問題、協調問題、和諧問題。
解決好農民工的問題,還不只是個有利于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純“業務問題”,而更屬一個加強執政黨執政基礎的嚴肅而緊迫的戰略課題。近年來,國家在戶籍、土地流轉、農民工報酬等方面開始了有利于農民工境遇改善的改革,但從社會基本面觀察,國家現行體制包括社會的觀念還沒有為賦予農民工平等的產業工人地位作好全面準備。
制度創新依賴理論創新開道,2003年12月,國務院在《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中首次作出重要判斷:“進城就業的農民工已經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央政府如此明確地把農民工納入產業工人范疇,系農民工的社會身份開始在理論上得到確認,隨即,十六屆三中和五中全會亦進一步重申并細化了上述理論。由一系列理論準備引路,本次直接出臺《意見》實屬情理之中。
我們以為,農民工產業工人身份被確認與相應權利保障得到落實,當屬衡量社會是否和諧的一個重要指標。農民工集聚數量相對集中的沿海省市,地方政府開始嘗試為農民工建立最低工資、醫療和養老保險、子女就學等各項制度保障。如上海已有200萬農民工參加“外來人員綜合保險”,江蘇分批推行農民工參加“五險”,無錫市90%以上的農民工子女進入公辦學校就讀……但從總體制度改進與創新的角度,目前各地推出的舉措還停留于零打碎敲層面。借《意見》頒布施行之際,有理由相信中央政府將盡快制定完善的“路線圖計劃”,為最終賦予農民工產業工人地位提供具體操作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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