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春市城區17.3萬名“低保對象”的低保金漲了:由每人每月169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05元。此外,共計16項的優惠政策將確保低保對象生活無虞。
前不久,該市政府下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優惠扶持政策的規定》,16項優惠政策使低保戶們更“優惠”。據業內人士估算,優惠政策將使低保家庭生活質量大幅提高,平均能達到每人每月400元~500元的生活水平。
根據規定,如果低保家庭想做“小買賣”,不僅優先辦執照、審批,還減收和免收個體管理費、市場管理費,稅費也有減免。低保家庭中的獨生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可減免雜費,在高中學校讀書的計劃內統招生可減免學費。
同時,長春市低保家庭以每戶60平方米建筑面積(含60平方米)為采暖費計算標準。低于60平方米的,按實際住房建筑面積計算,財政承擔85%采暖費。低保家庭成員如果患病,在市衛生局直屬各醫院、各縣(市)區醫院、中醫院就診,可免收門診掛號費。(記者黃明 通訊員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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