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江西凡符合條件的農村獨生子女健康平安保險將由政府財政買單。
據了解,農村獨生子女健康平安保險的覆蓋目標人群是依法生育,且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0-6周歲獨生子女;因父母未達到法定婚齡或未辦理結婚證導致計劃外生育,但已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和補辦了結婚證、且父母一方落實了長效節育措施并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0-6周歲獨生子女;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之一,父母計劃外懷孕后及時終止妊娠、未造成計劃外生育、且父母一方落實了長效節育措施并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勞證》的農村0-6周歲獨生子。
農村獨生子女健康平安保險包括獨生子女因意外事故死亡的身故保險;一周歲以上的獨生子女因疾病死亡的身故保險;獨生子女因意外傷害在鄉級以上(含鄉級)公益性醫院治療的醫療保險;獨生子女因疾病在鄉級以上公益性醫院治療的醫療保險。辦理保險后,被保對象父母又生育了的,保險自動終止,被保對象家庭應加倍賠付保金,并追繳已得賠付金和已報銷的醫療費。 (記者周羽)
中廣網 200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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