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日前正式頒布實施,標志著在中國古老的蒙古語言文字,無論是使用還是發展方面都有了法律保障。
《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是內蒙古自治區第一部民族語言文字方面的專項法規,這一法規的出臺,開辟了內蒙古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法制化建設的歷史先河。此前,中國藏族、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都已出臺了本民族語言文字的專項法規。
據專家介紹,成吉思汗給自己民族留下很多精神、物質遺產,其中使他的子孫值得自豪的遺產之一就是創制和堅持使用了自己民族的文字。當今,在中國蒙古族中使用的蒙古文字有兩種,即傳統蒙古文和托忒蒙古文。傳統蒙古文除新疆的蒙古族外,中國各地均學習使用,托忒蒙古文只有新疆蒙古族在學習使用。傳統蒙古文,歷史上稱它為“回鶻式蒙古文”。在近600萬蒙古族人口中,有400萬以上的蒙古族人口使用著本民族語言。(記者阿斯鋼)
新華網 200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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