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從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獲悉,已參加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保的本市破產、無主管企業的下崗、協保職工及社會失業后退休的職工,可參加今年5項互助保障計劃。
這5項互助保障計劃是“退休職工住院補充醫療互助保障計劃”、“在職職工住院補充醫療互助保障計劃”、“特種重病團體互助醫療保障計劃”、“女職工團體互助醫療特種保障計劃”和“職工團體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三年期)”。
市職保會將在4月1日到4月25日,通過全市132個街道(鎮)工會服務點吸納這些職工自愿參保互助醫療保障計劃。破產企業職工等“散戶”可在這段時間內,到單位所在地,或個人居住地的上海市總工會職工保障互助會街道(社區)工會服務點辦理參保手續。
市民可前往各街道工會服務點咨詢,或者撥打電話63520668轉有關部門咨詢。
五項互助保障詳解:
“退休職工住院補充醫療互助保障計劃”和“在職職工住院補充醫療互助保障計劃”
參保對象:已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保的破產、歇業企業的職工和退休職工。
繳費標準:在職職工35元,退休職工75元。保障期一年。
“女職工團體互助醫療特種保障計劃”
參保對象:55周歲以下,非正規就業組織、生產自救組織、公益性勞動組織的女性從業人員(不包括退休職工)。 繳費金額:36元,保障期三年。
“特種重病團體互助醫療保障計劃”和“職工團體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三年期)”
參保對象:符合"在職職工住院保障計劃"參保條件的對象;基本醫療保險金繳費率為8%的自由職業人員、非正規勞動組織從業人員和個體戶及其幫工;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且女性未滿55周歲、男性未滿60周歲的從業人員(不包括退休職工) 繳費金額:"特種重病保障計劃"60元,保障期二年;"意外傷害保障計劃"30元,保障期三年。
(記者 謝惠仁)
《新聞晨報》200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