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目前有少數民族領導干部1.86萬名,占全區干部總數的25%。民族干部隊伍的發展壯大是貫徹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取得成果的重要標志。
據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提供的數據,自治區主席和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3個自治旗旗長由自治民族的公民擔任.自治區廳級、縣處級干部中少數民族干部分別占到39%、32%;自治區盟市、旗縣區、蘇木鄉鎮黨政主要領導中少數民族分別占50%、47.96%、41.54%。
自治區各類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日益壯大,目前達到10.56萬人,占全區同類干部總數的15%;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少數民族專業人才占全區同類人才總數的16%。(錢詠虹)
新華網 200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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