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素質普遍提高。團結、教育廣大殘疾人,表彰自強模范,激勵"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精神;提高廣大殘疾人科學文化素質和法律意識,增強參與社會生活能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貢獻。
為實現上述主要目標,應遵循以下指導原則:
--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發展殘疾人事業。
--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國家對殘疾人事業發展給予支持,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不斷加大投入,加快發展,為社會發展和穩定服務。
--以政府為主導,充分發揮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機構的作用,政府各有關部門將相關殘疾人工作納入職責范圍,各司其職,加強協作,形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發展殘疾人事業的工作機制。
--堅持社會化工作方式,充分動員社會力量,開發社會資源,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廣泛支持、參與。
--繼續貫徹"講求實效,打好基礎"的方針,以保障殘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強基層工作為重點,扎扎實實為殘疾人辦實事。
--統籌規劃,分類指導。既要有統一目標、基本要求,又要因地制宜、發揮優勢,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快發展,起帶頭示范作用;抓住西部大開發的機遇,加大西部地區殘疾人工作的力度。
--發揮各級殘疾人組織的作用,提高殘疾人工作者隊伍的素質,調動廣大殘疾人自身的能動性。
三、"十五"計劃綱要的各項任務和主要措施
(一)堅持做好康復工作,幫助殘疾人改善功能、提高能力。
絕大多數殘疾人通過康復可以恢復或補償功能,提高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康復是殘疾人工作的永恒主題,必須常抓不懈。"十五"期間,繼續實施一批重點工程,使510萬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進一步完善社會化的訓練服務體系,殘疾人普遍得到康復服務;加強預防殘疾的宣傳教育,強化預防措施,減少殘疾發生;加強康復人才的培養,重視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復領域的應用;落實各項康復經費,確保任務完成。
1. 組織實施白內障復明手術,年手術量達到40萬例以上;加強縣級醫院眼病治療能力,就地實施白內障復明手術;組派醫療隊為邊遠農村、少數民族地區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
2. 開展低視力康復工作,組織助視器的研制、開發和供應,形成醫院眼科、盲校低視力班、定點眼鏡店和患者家庭相互配合的低視力康復工作網絡,為10萬名低視力者配用助視器。
3. 鞏固、完善聾兒康復網絡,對8萬名聾兒進行聽力語言訓練;辦好家長學校,開展社區家庭聾兒康復;創辦北京聽力語言康復技術學院,將聾兒康復師資培訓納入國家教育規劃;加強聾兒語訓教學方法研究,提高語訓質量,使25%的受訓聾兒進入普通幼兒園和普通小學;推廣使用質優價廉的助聽器,免費或優惠向接受語訓的貧困聾兒提供。
4. 大力推廣"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模式,加強政府為主導、有關部門協作、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組織管理體系,在4億人口的地區,對240萬重性精神病患者進行防治康復,達到檢出率6‰、監護率90%、顯好率60%、社會參與率50%,肇事率降到0.5%以下,減少精神殘疾發生;為精神病康復者創造就業機會,回歸社會正常生活。
5. 為現有12萬麻風畸殘者實施矯治手術或配備輔助用具,改善其生命質量;向社會宣傳科學知識,消除畏懼心理,給麻風畸殘者關愛與扶助。
6. 加強殘疾人用品用具供應工作,重點搞好服務,抓住調查需求、介紹產品、提供咨詢、配置服務等環節,溝通供需,培育、規范銷售和裝配市場,用品用具供應量達到250萬件;切實提高假肢、矯形器裝配人員的技術、服務水平,建立200個裝配供應站,為6萬名缺肢者裝配普及型假肢;為肢體殘疾人裝配矯形器15萬例;加強對用品用具質量的監督與管理;研制開發、推廣使用面向貧困殘疾人、價廉實用的普及型用品用具,免費或優惠向貧困需求者提供。
7. 加強社區康復工作,廣泛開展康復訓練,切實提供康復服務。各級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組織管理工作,制定規劃,明確分工,協調實施;各級康復機構(中心、站、點)、康復協會、綜合醫院康復科發揮技術指導作用,培訓骨干,傳授方法,提供服務;以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托,充分發揮幼兒園、學校、福利企事業單位、工療站、社區服務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殘疾人活動場所等現有機構、設施、人員的作用,資源共享,形成康復訓練服務網絡,開展肢殘人功能、智殘人能力、盲人行走導向、聾兒聽力語言、助視器配用、精神病防治康復等訓練與服務,完成肢殘人功能訓練12萬例,智殘人能力訓練8萬例。
8. 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提高人口素質。開展降低出生缺陷的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干預體系;開展產前診斷,完善新生兒疾病篩查制度,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實現殘疾兒童早期干預;推行食用鹽加碘,為新婚育齡婦女、孕婦、兒童補碘,預防因缺碘導致智力殘疾;加強勞動保護、交通安全等工作,努力減少各類致殘事故的發生;廣泛開展"愛耳日"、"愛眼日"、"精神衛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活動;廣泛宣傳,普及殘疾預防知識,提高科學與安全意識。
(二)大力發展教育,提高殘疾人素質。
殘疾人提高自身素質、平等參與社會生活,根本在教育。"十五"期間,大力推廣隨班就讀,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在"九五"基礎上有較大提高;積極發展學前教育,特教學校合理布局;適應勞動力市場需求,大力開展殘疾人職業教育。
1. 切實將殘疾兒童少年教育納入義務教育體系,以隨班就讀為主體,使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在已經通過普及九年義務教育驗收的地區達到或接近當地健全兒童少年水平,尚未通過普及九年義務教育驗收的地區,入學率要有大幅度提高。
2. 統籌規劃特殊教育學校建設,發揮中心輻射作用,帶動隨班就讀;興辦特殊教育高中,穩步發展高中階段教育;鞏固提高殘疾人高等教育,鼓勵在普通高等院校開設特教專業(班);逐步形成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級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互銜接的殘疾人特殊教育體系。
3. 進一步完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殘疾考生的政策,進行放寬體檢標準的試點,拓寬殘疾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擴大高等院校對殘疾人的招生數量。
4. 充分發揮社會普通職業教育機構的作用,完善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殘疾人職業教育機構,廣泛開展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在城鎮,與就業相結合,提高辦學質量和層次;在農村,與生產和扶貧相結合,開展中短期實用技術培訓;在特殊教育學校試行勞動預備制。
5. 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采取切實措施辦好特殊教育師范院校,有計劃地在普通師范院校開設特殊教育專業或課程,提高師資培養質量;建立師資培訓基地,培養一批骨干教師;通過集中辦班和巡回指導,提高普通學校特教班和承擔隨班就讀任務教師的教學水平。
6. 各地進一步建立健全助學金制度,將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助學金納入義務教育助學金體系;對接受高級中等以上教育的貧困殘疾學生,減免有關費用,優先提供助學金和助學貸款;廣泛動員社會力量,資助貧困殘疾學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于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19號),解決殘疾孤兒的教育費用。
7. 在殘疾青壯年中掃除文盲;繼續完善漢語雙拼盲文,推廣中國手語和數學、物理、化學、音樂等專業盲文符號,制定計算機等專業手語詞匯;研制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語盲文;積極探索現代化教學手段在殘疾人教育中的應用。
(三)開展服務與培訓,推進殘疾人就業。
就業是殘疾人改善生活狀況、提高社會地位、參與社會生活的基礎,是實現其人生價值的關鍵。"十五"期間,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9〕84號),采取積極的扶持和保護措施,規范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加強殘疾人職業培訓,使登記失業的殘疾人都能得到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就業率達到85%左右。
1. 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促進殘疾人就業。依法全面推行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加大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力度,做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管工作;制定、完善優惠政策,大力扶持殘疾人個體就業和自愿組織起來就業;加快福利企業改革、改組和改造的步伐,完善并落實扶持保護政策,將智力殘疾人和精神殘疾人列入福利企業殘疾職工范圍計算比例;做好殘疾職工穩定就業工作,盡量避免殘疾職工失業;扶持農村殘疾人參加生產勞動。
2. 健全、完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為殘疾人就業提供全面服務。建立全國殘疾人就業信息網,并與勞動力市場信息網連接,實現資源共享;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按照勞動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標準,加強管理,完善職能,根據殘疾人特點,開展規范的職業培訓、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工作,為殘疾人提供切實有效的就業服務。
3. 大力開展職業培訓,提高殘疾人職業技能。有計劃地組織社會各類培訓機構,根據勞動力市場和用人單位的需求,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根據殘疾人特點,舉辦具備特殊培訓手段和條件的殘疾人職業培訓機構(班);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對在各類培訓機構中接受職業培訓且交納培訓費有困難的殘疾人酌情予以補助,補助經費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支出;逐步建立以就業市場預測、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職業人才成長激勵機制為主要內容的殘疾人職業培訓體系;舉辦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表彰殘疾人職業技術能手。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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