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昨日審議并原則通過《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草案)》。會議指出下一階段將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并在國內首次提出對相關投資規劃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條例起草人:阻力非常大
《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 (草案)》規定,編制土地利用的有關規劃和區域、流域、海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以及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規劃實施可能產生的環境問題作出科學評估,以從源頭上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會議決定,該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由國務院公布施行。
“相關投資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在國內尚屬首次。”《條例》主要起草人、北京大學法學院環境與資源法研究所教授汪勁對 《每日經濟新聞》表示,之所以條例草案還需要進一步修改,就是因為規劃幾乎涉及到所有的經濟部門,爭議非常大。
而這一規定最大的意義在于使得宏觀經濟的決策中有了環境層面的考量。“如果《條例》得以實施,也意味著‘十二五’必須做規劃環評,這也是首次。這將會對國民經濟產生巨大的影響。”汪勁說。
《條例》從06年4月開始起草,“到現在才原則通過,可以想象它的阻力有多大。”汪勁說,之前也討論過條例的實施是否會影響經濟增長,“這是個博弈,我估計還是會達成一致的。”
明確提出“低碳”經濟
國務院會議將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和適應氣候變化目標作為各級政府制定中長期發展戰略和規劃的重要依據,放在了下一階段六項重點工作的首位。
會議指出下一階段將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培育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新的經濟增長點,加快建設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工業、建筑、交通體系,被認為是與擴大內需的政策結合在一起的。
事實上,不管在股市還是實體經濟的投資層面,低碳經濟這一概念已經被投資者重點“盯梢”。來自世界銀行的預測,全球碳市場預計2012年將達到1500億美元,有望超過石油市場成為世界第一大市場。
分析人士指出,在宏觀消息面的引導下,低碳概念股可能迎來另一波強勁的漲勢。
會議提出,開展低碳經濟試點示范,推動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提高應對氣候變化政策措施的實施保障能力。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分析,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低碳經濟”,“開展低碳經濟試點示范”的提出也顯示了國家發展綠色經濟的決心。能耗較高的經濟發達地區,節能減排的步伐將更加一致。
下一階段國家還將健全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體系,制訂相應的標準、監測和考核規范,健全必要的管理體系和監督實施機制。
另外,我國將繼續對外開展應對氣候變化政策對話與交流,拓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渠道,加快資金、技術和人才引進,吸收國外先進的低碳技術和應對氣候變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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