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成立了全國危機礦山接替資源找礦領導小組和項目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全國危機礦山接替資源找礦專項”工作。日前總結的調查結果表明,1010座調查礦山中,632座為危機礦山(占62.5%),其中有393座礦山危機程度為嚴重危機。
根據《規劃綱要》要求,國土資源部完成了1010座大中型礦山資源潛力調查,涉及《規劃綱要》規定的18個礦種及各省(市、自治區)相關優勢礦種,合計30個。
調查結果表明,1010座調查礦山中,632座為危機礦山(占62.5%),其中有393座礦山危機程度為嚴重危機,169座礦山危機程度為中度危機,70座礦山危機程度為輕度危機。363座礦山暫無資源危機(占36%),15座危機程度不明(占1.5%)。有色金屬、黑色金屬及金等礦類(種)礦山危機程度相對較高。
在1010座調查礦山中,485座具有資源潛力(占48%),其中預測資源量可達大型礦床規模的有111座,達中型190座,達小型173座,資源潛力規模不明的礦山有11座。
四年來,在資源潛力調查的基礎上,國土資源部分期分批實施了接替資源找礦,取得一定的經濟社會效益。2004年至2007年,累計新增可供礦山直接利用的資源量:原煤 29億噸、鐵礦石5.8億噸、錳礦石561萬噸、鉻礦石14萬噸、銅金屬126萬噸、鉛鋅金屬251萬噸等。平均延長礦山服務年限12.6年。2007年實施的126個項目中,26個項目取得重大進展,45個項目取得重要進展。
危機礦山接替資源找礦工作是國家組織開展的政策性扶持的商業性地質工作。其主要目標是在有資源潛力和市場需求的老礦山周邊或深部,新發現并查明一批資源儲量,延長礦山服務年限。該項工作是為進一步提高我國礦物原料穩定供應的保障能力而采取的措施,也是保證我國礦業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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