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將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和調控,把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實處
房地產宏觀調控下,與土地流轉有關的各環節正加緊管理。日前,國土資源部規劃司負責人表示,強化用地預審制度將成為未來土地出讓管理工作的又一重點。數據顯示,2005年國土資源部受理預審項目近600個,從2004年至今,共有100多個項目被用地預審卡在門外。“相比于每年大量的建設項目審批數字來看,這一預審成績其實并不理想。”有關人士表示。
根據我國1997年起建立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制度,凡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階段,都要由土地管理部門進行預審,預審內容包括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具有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等。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核準或批準建設項目。
由此,用地預審被市場稱為建設項目用地審批的第一道“閘門”。“但是今年來,這一制度發揮的真正效力其實有限。”國土資源部一位相關人士向記者介紹。國土資源部就此表示,在近期宏觀調控的大背景下,用地預審制度將大力強化。
據了解,目前我國土地利用規劃管理主要分三項制度:一是以年度計劃進行總量控制。二是以用地預審對具體項目是否符合規劃、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用地標準等進行審核。三是農用地轉用審批的規劃審查。
根據國土資源部官方網站的介紹,此前,雖然大多數項目都按規定進行了用地預審,但這一制度在實施中仍存在問題,主要表現是相當一部分預審停留在形式,例如有些項目雖然經過了預審,但在用地中又被隨意調整。另外,忽略預審、后補預審甚至故意越過預審等現象仍然存在。同時由于項目選擇多是企業先提出來,或城市規劃等部門先定,國土資源部門再去審核,審查時效性不強,比較被動。
有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將從幾個方面強化用地預審,包括擴大預審覆蓋面、強化預審前置、加強實質性審查等。要加強對項目選址、占地規模、補充耕地、占用基本農田等前期工作的審查,如果已經進行了實質性預審,正式報批用地時不允許隨意變化等。(于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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