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進行煤炭資源整合后,截至目前,有十六座煤礦的采礦權人從山西省國土資源廳領走了首批新的采礦許可證,這標志著該省在中國率先實現了煤炭資源整合及有償使用。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有關專家說:“以前,由于煤炭企業只有經營權,責任主體地位缺失,受經濟利益的驅動,多數礦主很少考慮資源回收率和安全投入,落后的采煤技術和混亂的管理導致煤礦安全事故不斷。現在,礦主們拿出上千萬元甚至上億元資金,獲得了經營權和使用權,這就會促使他們采取科學采煤方法和管理方法,以保證煤礦長遠利益和最大利益。”
長期以來,中國對煤炭資源的配置采取兩種方式:一種是行政劃撥,無償使用;另一種是象征性地交些資源費。資源配置的“雙軌制”導致了非法承包、轉包,甚至私下抬高煤價等,還使煤礦短期行為嚴重,采“肥”丟“瘦”、采易棄難、采“厚”扔“薄”等現象突出,資源回收率極低。
二○○五年,山西省開始推行煤炭資源整合及有償使用,即除國家規定和省政府批準的行政審批的采礦權、探礦權外,山西今后新設置的礦業權全部采取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公開出讓。對于資源整合后的煤礦,對原有煤炭資源按標準價款計算征收價款。確定了煤礦的現有經營者、投資人為采礦權價款繳納者,并通過履行法定轉讓程序、變更采礦權人,使煤礦的采礦權、經營權、財產權復歸本位,解決了困擾該省煤炭行業多年的產權關系不明晰、經營方式不規范、管理混亂等矛盾。(張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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