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國國務院安委會的要求,山西決定爭取用三年左右時間解決小煤礦問題,嚴防已關閉的礦井死灰復燃,確保實現“十一五”期末全省礦井總數控制在二千五百個以內。
據了解,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要求,各省、市要從二○○五年七月到二○○八年六月,用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小煤礦發展過程中存在的數量多、規模小、辦礦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低、破壞和浪費資源嚴重、事故多發等突出問題。
山西結合自身實際,要求相關部門要嚴厲打擊煤礦超層越界等非法、違法開采行為,嚴防已關閉礦井死灰復燃;限期關閉和淘汰生產能力落后、布局不合理、違法組織生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煤炭資源接近枯竭以及資源整合中被整合的礦井;嚴格控制新建礦井的規模和數量,新批礦井要嚴格實行能力置換,通過多管齊下,確保實現“十一五”期末全省礦井總數控制在目標以內。
目前,山西省合法煤礦已由二000年末的八千一百四十四個壓減至三千八百六十六個,非法礦通過專項整頓關閉了四千八百七十六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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