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改變中部地區‘資源稅稅負過低’的現狀。”這是湖北省地方稅務局副局長羅濤一直在呼吁的事。
現在,這種不利局面有望得到改善。
5月22日下午,財政部科研所一位專家向本報記者透露,“部(財政部)里將在今年推出資源稅改革方案”,并“有望在中路六省先行先試”。
“財稅是制約中部發展的首要問題。”該專家進一步表示,在中央研究中部崛起的各個重大專題會議中,均把財稅問題放到了突出位置。
同時,隨著中央各部委對中部崛起的調研陸續收官,有關中部的政策將陸續進入具體實施階段。
“在促進中部崛起的財稅政策上,資源稅改革將被安排在優先位置。”在5月21日的一個論壇上,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建凡透露,“這項稅改的核心是,由過去的定量征收轉向按消費收入來征收。”
在計劃經濟時期,資源稅是定額的,在價格比較低的情況下保證了國家的財政收入。現在,隨著資源價格的不斷上漲,以及資源稀缺性越來越突出的情況下,這個稅種沒有發揮它的杠桿作用。
湖北省地方稅務局副局長羅濤認為,目前,資源稅征稅范圍窄、稅率過低,使得中部地區一方面低價輸出農副產品、能源、原材料;另一方面又高價購進加工產品、制成品,承受了利潤的“雙向流失”。
所以,自中央提出中部崛起戰略之后,包括資源稅在內的各項稅改,成為促進中部崛起的“關鍵中的關鍵”。
“中部六省很多負責人到部里申請,希望能率先試點。”財政部科研所專家透露。
實際上,在資源稅大頭——煤炭上,財政部已聯合國稅總局連續兩次發文,提高包括中部大多數省份在內的煤炭資源稅。“這次改變的是計征方式,能真正推動中部省份的資源稅改革。”財政部科研所專家表示。
財政部希望最終形成的格局是,今后東部地區的發展不再是主要依靠稅收優惠,而是通過它們自身的自我創新能力繼續發展,這在整個區域政策方面是一個比較大的變化,而“中部省份經濟發展主要靠稅收杠桿來撬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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