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國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三大目標日前確定:治亂工作要全面完成,治散工作要取得顯著成效,治本工作要取得明顯進展。
今年,國家將在已有工作基礎上,深入推進礦產開發秩序整治,全面完成治亂工作。其中一項重要措施就是要在年內全面展開保護性開采特定礦種的專項整治。除繼續暫停頒發鎢、錫、銻、稀土礦產的采礦許可證外,還將對鎢、錫、銻、稀土礦產的開采實行總量控制,切實解決重點礦區、重點礦種存在的秩序混亂問題。
資源整合是促進我國礦山合理布局的重要手段。目前,治散工作已全面啟動,有望在年內取得顯著成效。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汪民表示,今年國家將對現有礦山進行整合,限期達到規定的最低開采規模,以縮減礦山數量。新建礦山必須達到規定的最低開采規模并符合規劃布局要求。
對影響大礦統一規劃開采的小礦,凡能夠與大礦進行資源整合的,由大礦采取合理補償、整體收購或聯合經營等方式進行整合。
對歷史上形成的礦業權設置布局不合理、易發生安全事故的礦區,一律停產整頓,進行資源整合。未完成整合的,一律不得從事采礦活動。對整合關閉的小礦,將以招標、拍賣、掛牌等市場競爭方式重新確定開采主體。
礦產資源有償使用是建立資源開發良性經濟機制的最有效途徑,也是整頓和規范礦山資源開發秩序的治本之策。今年,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將全面推開。
按照分類管理原則,國家將對低風險礦產勘查一律實行有償出讓,主要通過市場競爭確定勘查主體;對高風險性勘查繼續堅持申請在先原則,只要沒有他人申請并符合規定,申請人就可以取得探礦權。找不到礦,風險自擔。找到礦,優先取得采礦權。
據悉,國家還將建立礦山生態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夏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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