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7年中國內地地區第一次現代化水平和發展階段
首先,2007年中國內地省級31個地區有17個地區已經完成或基本實現第一次現代化。其中,上海和北京(10個指標達到標準)已經完成第一次現代化;其他15個地區基本實現第一次現代化,天津、浙江、廣東和江蘇有8個指標達標,遼寧、吉林、內蒙古和黑龍江有7個指標達標,福建、山東、重慶、湖北、山西、河北和陜西(有6個指標達標)。按本報告劃分標準,基本實現第一次現代化的地區,離完成第一次現代化還有差距。
如果北京、天津和上海不參加排名,2007年第一次現代化實現程度排名前10位的地區為:浙江、廣東、江蘇、福建、遼寧、山東、重慶、湖北、吉林、內蒙古(圖5-8)。
其次,中國內地地區完成第一次現代化預期時間。如果按照1990年~2007年年均增長率估算,浙江、廣東、江蘇、福建、天津、山東、湖北、內蒙古、江西、安徽、西藏、湖南、河北、寧夏等地區,有可能用10年左右的時間完成第一次現代化(表5-18)。完成第一次現代化,表示大約達到1960年發達工業化國家的平均水平。
2、2006年中國內地地區第二次現代化水平和發展階段
首先,2006年中國內地有6個地區第二次現代化指數達到或超過世界平均水平。根據第二次現代化水平分組,2006年,北京和上海第二次現代化指數的數值已經達到發達國家組的水平,天津、浙江、遼寧和江蘇已經達到或超過世界平均水平(中等發達水平下限),廣東等22個地區達到初等發達水平,云南、貴州和西藏仍然為欠發達地區(圖5-9)。
其次,2006年中國地區第二次現代化發展不平衡。中國地區第二次現代化發展不平衡的主要表現是:不同地區第二次現代化水平不同,第二次現代化的4大類指標和16個具體指標的發展水平不同;不同地區第二次現代化的進程不同步。北京進入第二次現代化起步期;其他地區仍是第一次現代化。
3、中國內地地區綜合現代化水平
在1980~2006年期間,中國地區綜合現代化水平在提高。其中,2000年到2006年,中國內地31個地區綜合現代化水平都提高了;1990年到2000年,有21個地區提高了;1980年到1990年,有29個地區提高了。中國部分地區現代化與世界先進水平的差距在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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