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間財政關系改革
政府間關系涉及方方面面,但歸結起來,主要是三要素:事權、財權、財力。各種不同類型的體制都是這三要素不同的組合而形成的。一般而言,事權、財權、財力三要素達到對稱,才能使一級政府運轉正常。但在不同的情況下,其對稱方式是不同的。相對于事權,財權與財力都是手段,是為履行特定事權服務的。但這兩個手段之間的關系無必然的連帶關系,是彼此獨立的,財權與財力之間無對稱關系。整體而言,只要滿足財政或財力與事權對稱即可,不要求三要素一一對稱。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對于深化財稅改革提出了“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的要求,這一表述,強調了財力與事權匹配的實質內容,并將有力推動相關制度建設。
財力與事權相匹配是各級政府履行職能,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體制保障。在保持現行財政體制框架總體穩定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政府間支出責任界定,為建立事權與財力相匹配的財政體制奠定基礎。完善中央與地方稅收分配比例,適當提高中央財政收入比重,增強中央政府宏觀調控能力。
二、轉移支付制度改革
1994年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以來,中央對地方財政轉移支付體系基本形成。目前的轉移支付不僅從項目上形成體系,更重要的是在機制上有所創新。一是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明顯加大,中央從所得稅收入分享改革中集中的收入全部用于對地方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加大對禁止和限制開發區域的轉移支付力度,確保這些地區居民享受與全國平均水平大體相當的基本公共服務。二是在技術方面也形成了主要參照客觀因素分配的方法體系,對存在收支缺口的地區按一定系數給予補助,財政越困難的地區補助系數越高,成為典型意義上的均衡撥款,2007年可達2300多億元,均等化效果最為顯著。三是專款清理整合,調整優化資金投向。2007年財政部大力推動了中央補助地方專款的清理整合工作,擬通過將現有地方專款項目按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款級進行歸類。對現有地方專款項目進行整合、壓縮,嚴格新設立地方專款的審核程序,將專款項目個數從213個減少到174個,涉及金額55億元,約占預算的1%。四是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建設,《財政轉移支付暫行條例(討論稿)》在修改完善后,有望在2008年推出。
三、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
省以下財政體制是國家財政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中央對地方財政體制的貫徹和延伸。改進省以下財政體制,緩解基層財政困難,在當前具有明顯的迫切性。十七大報告提出“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能力”。
近年來,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進行了“鄉財鄉用縣管”“省直管縣”等體制創新。目前全國已經有28個省級單位推行了“鄉財縣管”,有18個省在積極地推行“省管縣”的改革,這是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化解基層財政困境的一種積極有效的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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