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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構建園鎮統籌發展新格局,推動區域協調發展
推動松山湖、水鄉管委會與周邊鎮聯動協同發展。用好松山湖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政策,加速集聚創新要素,增強松山湖輻射帶動能力。進一步明確水鄉管委會職能定位,支持設立控股平臺和開發基金,加快水鄉新城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松山湖、水鄉管委會與周邊鎮的統籌發展力度,實施市級行政審批事項服務前移,高標準開發建設片區重點區域,探索建立園鎮統籌發展的決策、規劃、招商、投融資、項目布局等機制。啟動一批一體化的交通、環境工程建設。
創新園區開發模式,“一園一策”加快園區發展。明確市與園區及相關統籌發展鎮街的事權劃分,加大市級權限下放園區力度。著力解決制約園區發展的行政管理、土地開發、投融資、交通連通等共性問題。理順銀瓶創新區政企合作關系,抓好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建設,加快粵海產業園和銀山科技園建設與招商。推動東莞港發展,加快疏港交通快速通道建設,打造立沙島、主港區、新沙南三大臨港產業板塊。加快濱海灣開發區建設,科學謀劃發展定位,完成5000畝以上灘涂填土,加快圍填海和基礎設施建設,探索推進土地1.5級開發。啟動原東部工業園企石轄區開發,解決土地遺留問題,建立利益平衡和投融資機制。
扶持鎮村經濟發展。推動專業鎮從“一鎮一品”向“一鎮一品一特色服務”提升,促進五金模具、紡織服裝等產業集群向價值鏈高端延伸。推進特色小鎮建設。設立10億元的扶持次發達鎮產業發展資金池。用好三年6.4億元市內幫扶資金,力爭年內70%的次發達村經營性純收入達到300萬元。探索搭建集體經濟與實業投資、金融信托等機構的合作平臺,推動集體經濟從單一的物業租賃向物業型、服務型和投資型多元化發展轉變,探索建立“效益決定分配、盈利共享、風險共擔、可增可減”的股東分紅機制。
五、全面啟動新一輪基礎設施及城市配套規劃建設,進一步提升城市品質和內涵
以強化中心城區功能為先導,統籌推進市域頂層設計。抓住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國家住建部城市總體規劃改革試點等契機,推進“多規融合”,力爭中心城區土規、城規重合率達90%以上。探索組團規劃編制和控規編制改革,開展城市密度分區和容積率專題研究,加強對中心城區、松山湖核心片區等開發強度的控制和引導。推進南城國際商務區等重點單元規劃建設,探索對同沙生態公園周邊片區、東江大橋至環城西路的濱水片區實施綜合規劃開發,研究推動東莞水道、厚街水道、汾溪河的綜合改造。研究松山湖大道、環城路、東部快速路、新城大道、生態園大道等道路連接體系的綜合改造提升。啟動市中心主干道交通改造工程,新建和打通支線道路,研究緩解市區交通擁堵的系統改造和治理方案。
加快軌道交通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贛深客專東莞段建設。加快穗莞深、佛莞惠等城際軌道和地鐵1號線建設。加快1號線南延線(對接深圳6號線支線)、西延線(對接廣州5號線),2號線三期及南延線(對接深圳20號線),以及深圳13號線北延至松山湖的前期工作。優化協調莞番高速線位,加快虎門二橋、莞番高速、深圳外環高速東莞段、?;⒏咚倩㈤T港支線二期、桑茶快線及延長線、中洪支線等建設改造。建成松山湖大道大朗段。推進環莞快速路建設,力爭年內二期建成通車,加快推進三期建設。研究推動市區至松山湖第二通道的規劃建設。加快疏港大道延長線建設,啟動望沙路升級改造、水鄉地區橫向通道工程建設。推進東莞站配套工程、新沙港區二期工程等建設。試點推進海綿城市和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大會戰。啟動電網升級行動。
實施打通斷頭路行動計劃。建成梨川大橋、東寶河新安大橋。加強穗深莞惠交通對接,加快東平東江大橋、龍江東江大橋、金龍路、恒心路、黃江生態路等建設。加快市內道路連通,抓好石龍南岸二橋改建、道滘大橋重建等工程。系統研究市際、市內、鎮村等一批斷頭路的貫通方案,逐步啟動實施。
加快城市更新連片改造和TOD開發建設。完善統籌協調城市更新工作的體制機制。出臺連片改造專項政策。建立城市更新成效與新增用地指標分配掛鉤制度。加快東城黃旗南、萬江龍灣濱江等5個共約1.4萬畝的片區改造。新啟動南城東華、長安科技商務區等8個共約3萬畝的片區改造。支持東城“33小鎮”、鳒魚洲、常平科技加速園、黃江裕元靈獅小鎮等舊工業區活化更新。探索推進掛影洲圍的統籌開發。每個次發達鎮至少實施1個城市更新項目,其他鎮街實施2—3個。啟動虎門站、東莞西站、東莞火車站、東莞東站、松山湖北站、黃江北站等TOD開發試點,示范帶動全市TOD開發。
推進魅力小城和美麗幸福村居建設。出臺實施魅力小城建設三年行動計劃,選擇若干片區重點單元作為示范試點,切實加強產業指引、空間規劃和資金支持,推進一批規劃建設有品質、產業發展有特色的魅力小城建設。啟動美麗鄉村特色連片示范建設。力爭完成100個村(社區)美麗幸福村居建設。推動麻涌、樟木頭、清溪等鎮創建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
按照“建管結合、重在管理”的思路,大力整治交通擁堵問題。完善多部門聯動的交通工作機制。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完善提升樞紐站、換乘站的規劃建設。做好軌道交通站點與公交的銜接。優化公交線路、班次和服務水平。試行政府購買公交服務運營模式。出臺網約車管理細則。研究通過增設掉頭立交等微治理手段,對交通擁堵路段實施系統改造。建設智能交通管理系統,提高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
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建立城鄉環境“六整治”長效機制。出臺戶外廣告設置、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等法規規章,建全城市管理考核評價機制。嚴格控制新增“兩違”。對歷史遺留違法建筑摸清底數、建立臺賬,探索實施分類處理,修訂產權補辦手續辦法,逐步消化存量違法建筑。
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編制中長期政府投融資規劃。完善政府債務管理。推廣應用PPP模式,探索政府購買服務。創新交通、環保、園區開發、民生項目的投融資模式。優化整合市屬金融企業股權。進一步增強市屬國有企業的融資能力。梳理盤活各類國有和集體閑置資產。深化市屬國資國企改革,推進國有資產重組,增強在公益性、戰略性領域的支撐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