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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扎實推進重點領域改革
抓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再取消下放一批審批項目,大幅度減少前置審批。制定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加快建設網上審批平臺。從注重事前審批,轉向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更多地依靠市場和法律手段管理經濟。
繼續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抓好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規范董事會建設、改組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減輕企業歷史負擔等改革試點,妥善解決國有企業改革歷史遺留問題。深化企業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推進各級行政機關所屬企業脫鉤改制工作。做好國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提高國有資本的收益率和國有企業的競爭力。
支持民營經濟加快發展。著力解決民營企業在創辦、成長、稅費、融資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投融資模式,拓展民間資本投資渠道,為民間資本提供大顯身手的舞臺。繼續深化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放寬市場準入。支持中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培育壯大一批民營企業集團,為經濟發展注入新能量。
深化預算管理改革,建立全面規范、高效透明的預算管理制度。推進依法理財,優化轉移支付結構。加強省級專項資金監管。建立健全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風險預警處置機制,防范區域性、系統性債務風險。
推進金融改革創新。啟動產業金融服務體系建設,促進金融與產業深度融合。加大金融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努力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推動區域內金融機構快速發展,支持大連商品交易所建設成為亞洲重要期貨交易中心。不斷把金融規模做大、質量做優、金融生態環境做好。
穩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做好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四)著力抓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加強產學研用合作,推進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力爭在關鍵核心技術上取得新突破,促進重大科技成果在遼寧轉化和產業化。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力度。加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
完善區域創新體系。積極申報、爭取建設沈陽、大連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支持沈大高新技術產業帶創新發展。加快建設共性、專業、綜合服務三類創新平臺,構建新型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加強與中科院合作,建設沈陽材料國家實驗室和機器人與智能制造創新研究院,推進大連潔凈能源國家實驗室建設。落實科技金融示范區建設計劃。
市場競爭、科技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競爭。要牢固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源的理念,堅持人才投入優先保障、人才資源優先開發、人才制度優先創新,讓人才真正成為創新驅動的核心要素。大力培養和引進領軍型企業人才、創新型科技人才和高素質專家型人才。積極引進海外研發團隊,吸引國際高層次人才和海外留學人員來遼寧創新創業。加大應用型、復合型、技能型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高度重視企業家隊伍建設,尊重企業家、關心企業家,創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讓所有創業者和企業家在遼沈大地上都有施展才華、發展事業的廣闊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