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可持續發展:建立在環境保護和綠色產業上的發展
可持續發展是指既滿足現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需求的發展。換句話說,就是指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它們是一個密不可分的系統,既要達到發展經濟的目的,又要保護好人類賴以生存的大氣、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資源和環境,使子孫后代能夠永續發展和安居樂業(注23)。
(一)環境狀況與環境保護
作為青藏高原主體部分的西藏高原是亞洲諸多大江、大河的發源地和上游,是下游幾十億人民賴以生存的“固體水庫”。有充分的科學事實證明,西藏高原是北半球氣候變化的驅動器和調節器,對涵養水源、調節中國氣候均產生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西藏的環境效益不僅超越了本地區,直接關系到中華民族的未來發展及千秋萬代的根本利益,而且超越了中華民族本身,關系到南亞和東南亞人民的未來和發展。
近年來,政府和立法機關更加重視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最近,中央政府批準了《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2008-2030年)》,計劃用20多年的時間,傾國家之力,將西藏打造成維系區域生態安全的一道屏障。此外,西藏自治區形成了比較系統的地方性環境保護法規體系,相繼頒布了《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西藏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西藏自治區征收排污費實施辦法》。起草了《西藏自治區自然保護管理條例》、《西藏自治區城鎮環境綜合治理辦法》,所有這些法規條例對于保護西藏的環境都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在大氣保護方面,以拉薩市為例,2007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濃度均控制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內。可吸入顆粒物日均值濃度介于0.012~0.232毫克/立方米之間,年均值濃度為0.057毫克/立方米。拉薩市環境空氣質量優177天,良181天,輕微污染7天,優良率達98.1%,拉薩的空氣質量顯著好于中國其他一些主要城市。
在天然草地和林木的保護方面,政府實行限額采伐措施,以嚴格控制森林的采伐規模。同時,對采伐跡地進行及時更新,恢復森林植被。在影響長江下游生態的江達、貢覺、芒康三個縣實施西藏長江上游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在風沙危害和水土流失嚴重的金沙江、瀾滄江、怒江上游及雅魯藏布江流域實施退耕還林工程。政府還大力推行能源替代建設工程,營造薪炭林,推廣太陽能以保護天然灌木植被。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西藏自治區造林綠化規劃》和《關于加快造林綠化步伐的意見》。通過對西藏天然林資源的有效保護和植樹造林,西藏森林覆蓋率不斷提高。造林面積從1990年的868公頃增長到2007年的19069公頃,增長了20多倍,其中對生態環境保護具有重要作用的防護林面積由1990年的440公頃增長到2007年的13132公頃,增長了近30倍(注24)。
在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國家和西藏地方對西藏生物資源狀況進行了詳細調查,制定了科學的保護西藏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規劃和方案,有效地保護了珍稀野生動植物資源。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西藏自治區建立了森林公安執法機構,在青海、新疆、西藏三省區交界處組織開展了以保護藏羚羊為主的“可可西里一號行動”等專項行動,有效地打擊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和盜獵行為。同時,國家每年投資數百萬元用于西藏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開展打擊盜獵藏羚羊重點整治工程建設,并加強了保護野生動物的宣傳。盜獵藏羚羊情況已基本得到控制。
和平解放以來,西藏尚未發現任何物種遭到滅絕,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生物種類不斷豐富。國際動物研究界認為,20世紀就已經絕種的西藏馬鹿,20世紀90年代被重新發現,并且種群不斷擴大。隨著西藏自治區不斷擴大開放,一些過去沒有的物種,已從內地引進并在西藏生長。
在保護區建設方面,截至2008年底,全區共有自然保護區20個,其中,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11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9個,達4126.3萬公頃,占全區國土面積的34.8%,西藏已建立各類生態功能保護區21個(其中國家級1個)。初步形成了一個類型比較齊全、分布比較合理的自然保護區網絡。
在已建立的自然保護區內,嚴格限制經濟開發等人為活動的影響,恢復自然生態系統。多數保護區的生態環境趨于穩定,并逐漸向良性循環的方向發展,使珍稀瀕危物種的繁殖地、棲息地以及重要的生態系統、候鳥遷移的重要濕地以及具有重要科研價值的自然景觀、地質遺跡和生物遺跡等得到了很好的保護。美國前總統吉米·卡特對西藏自然保護區建設給予過這樣的評價(注25):“試想,在過去的20年里,世界上還有哪個地方可以將40%的面積劃出用于自然保護?要扭轉一個瀕危物種不斷減少的數量又談何容易?而勤勞的西藏人民做到了。他們幾乎保全了所有的物種——從雪豹、野牦牛、藏羚羊到麝鹿,還有很多,其中有一些是地球上最神秘和罕見的動物。”
(二)經濟增長與可持續發展
西藏在邁向現代化的進程中,注重發展與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在遵循自然規律的同時,兼顧發展的長遠利益與全局利益,兼顧發展需求與資源環境的承載能力,不該開發利用的絕不開發,需要開發的必須目標明確,以防止對生態功能造成負面影響,為西藏的生態安全和西藏各族人民有一個優美的生存環境作出了努力。在產業發展方面,將旅游、藏醫、藏藥業等環境友好型產業確立為支柱產業。
旅游業是公認的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產業,西藏具有豐富的旅游資源,隨著開放與發展步伐的加快,西藏旅游業得到了快速發展。1990年到2008年,西藏旅游業收入及其在GDP中的比值整體表現為顯著增長趨勢。旅游總收入從1990年的684萬元增長到2008年的22.59億元,增長了329.2倍,與2000年相比,增長了2.3倍。1990年旅游總收入相當于GDP的0.2%,2008年上升到5.7%。
藏醫、藏藥業具有附加值和科技含量高、資源節約和環境污染少等特點。這一產業的開發不僅帶動了西藏制藥業的發展,而且也帶動了區域經濟的增長。2000年到2008年,西藏工業企業的醫藥業產值從2.48億元增長到6.42億元,增長了1.6倍。
西藏還非常重視生態能源的開發和建設。在注重水能資源開發建設的同時,多渠道地開發和引進其他生態能源。2007年,西藏用于農村薪柴替代工程、沼氣、太陽能和小型風力發電設備建設資金總計達1.4億元。全區有4.3萬戶實施了農村沼氣建設項目,12.5萬人用上了沼氣,推廣太陽能灶40萬臺,100多萬人用上了太陽能灶具。此外,西藏各類太陽能光電設施總能9000千瓦,推廣建設太陽能熱水器20萬立方米,太陽能采暖房25萬平方米,小型風力發電設備135套(注26)。
西藏礦產資源雖然極為豐富,為了可持續發展,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對資源采取了保護的態度。對條件成熟的項目在統一規劃下規范市場運作,提高了礦產資源的價值。更多的礦產資源則嚴格限制開采,以保護環境與資源。
舉世矚目的青藏鐵路在其設計初始,就將環境保護和生態安全置于非常高的位置。鐵路大部分沿青藏公路走行,基本沒有新開辟通道,設計方案中充分考慮了高原植被、凍土環境、野生動物的保護和“三廢”排放等因素。因此,這條被稱為“天路”的青藏鐵路在促進西藏經濟發展的同時,較好地實現了生態環境的保護。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中央政府在“十一五”期間,將投入近200億元資金構筑西藏高原生態安全屏障。除此之外,西藏自治區財政收入的90%以上,固定資產投入的70%以上仍依靠中央的財政轉移支付和各兄弟省市的援助,這極大地緩解了西藏地方發展所需要的資源消耗和環境壓力,對促進西藏的環境保護事業和生態建設產生了難以替代的巨大作用。如果沒有這樣的支持,即便西藏的國民經濟發展速度能夠保持今天這樣高的水平,較大的環境代價也將不可避免。
由此可見,如今的西藏,不僅經濟快速發展,生態環境保護也取得了可喜的成就。這與國際上少數人所持的“西藏生態環境遭到破壞”的觀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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