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長與變化:發展的基礎
經濟發展是一個創造財富并不斷積累的過程。在經濟學中,GDP(國內或地區生產總值)是測算一個國家或地區創造和積累財富的核心指標,同時也被廣泛用于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增長乃至社會發展水平。
(一)總量增長與投資拉動
討論增長與發展,首先必須研究發展的基礎和條件。2008年西藏的GDP為395.91億元,人均GDP達到13861元。雖然這一指標與全國人均水平22698元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但應該看到,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時期,全區生產總值只有1.74億元,人均GDP僅為142元(注1),西藏今天的經濟增長是從如此低的水平開始起步的。
縱觀近半個世紀西藏自治區的發展史,在其實現經濟總量增長的過程中,經濟發展主要經歷了三個歷史階段
● 1959-1965年:從民主改革到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1959年實施的民主改革廢除了封建農奴制度,對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進行了根本改革,這些制度改革促進了經濟的快速發展。在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奴的強烈要求下,過去由5%的封建上層(注2)占有的95%以上的土地、牲畜等重要生產資料被分配給了廣大農奴,建立了農牧民個體經濟所有制,實行了穩定發展的方針。生產資料所有制的變革極大地解放了生產力,西藏經濟開始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增長。相關資料顯示,西藏民主改革前10年,地方經濟的總量在1.5億元上下徘徊,經濟發展基本處于停滯狀態。從1959年民主改革到1965年自治區成立的6年間,地區經濟總量快速增加,達到3.27億元,年均增長11.1%,西藏經濟進入快速發展的歷史時期。
● 1965-1984年:從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到改革開放
1965年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中央不斷加強經濟扶持政策,保證了西藏經濟的穩定發展。內地的改革開放取得初步成效以后的1984年,中央在北京召開了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會議決定對西藏農村進一步實行休養生息的特殊優惠政策,即在農區實行“土地歸戶使用,自主經營,長期不變”,在牧區實行“牲畜歸戶,私有私養,自主經營,長期不變”。同年,西藏正式宣布實行對內、對外開放的政策,因此,1984年通常被認為是西藏開放的關鍵一年(注3)。我們注意到,這一歷史時期的大部分時段里,雖然西藏的改革開放滯后于內地近六年,其前期還受到了“文化大革命”的負面影響,經濟增長速度較上個時期有所放緩,但地方經濟發展仍處于比較穩定的增長時期,保持了7.82%的增長速度。
● 1984年至今:從西藏改革開放到現在
1984年西藏實行改革開放,開放的發展戰略和市場的基礎作用為西藏的經濟提供了強大支持,與此同時,通過中央巨大的政策和財力支持、內地較發達省市的對口支援以及西藏各族人民的努力,西藏經濟進入了歷史上增長最快的時期。經濟總量從1984年的13.68億元快速增長到2008年的395.91億元,按可比價算,25年里經濟總量增加了11.3倍,年均增長率達到10.5%的高水平。為了促進西藏經濟更好、更快地發展,中央于2001年召開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主要研究西藏的發展議題,確定了國家投資的117個項目,總投入約312億元,此外,中央提供的財政補助約380億元,全國對口支援的70個項目和援藏資金達30多億元。在投入的有力拉動下,西藏經濟總量從2001年的139.16億元增加到2008年的395.91億元,年均增長率仍保持了12.4%的高水平。2006年,西藏人均GDP歷史性地突破了萬元,擺脫了長期處于全國末尾水平的境地(注4)。
西藏的經濟增長受投資拉動影響顯著。通過對西藏自治區固定資產投入和地方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分析后發現,從1959年到2008年間,西藏固定資產投資從0.29億元增長到303.33億元,年均增長率達到15.2%。從1985年,即西藏宣布對外開放的第二年開始,固定資產的投入就占當年GDP的42.2%,較過去增長了至少10個百分點。從此,西藏固定資產的投入開始大幅度增加,占GDP的比重保持了較高水平。1984-1994年的10年里,西藏固定資產的投入占GDP的比重均在40%以上,1995年這一比例上升至66%,1996-1998年的2年里,這一比例回落至45%-47%之間。此后,西藏對固定資產的投入再度加快,從2003年到2008年的6年里,西藏固定資產投入占GDP的比重始終保持在75%以上,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20多個百分點。
由此可見,近年來西藏的經濟增長受投資拉動的影響愈發明顯。需要指出的是,地方政府用于發展經濟的絕大多數投入并非來自自我積累,也非源于市場的配置,而是源于中央的財政轉移支付、對西藏各種建設項目的投入以及內地較發達省市的支援。
據相關統計資料顯示(注5),1959年至2008年,中央財政向西藏的財政轉移支付累計達2019億元,其中2001年至2008年,財政轉移支付累計達到1541多億元,占同期西藏總財力的93.7%。也就是說,西藏每花100元人民幣,有90多元來自中央的支持。
改革開放以后,隨著國力的增強,中央政府更加關心和支持地處西南邊陲、經濟發展相對滯后的西藏自治區。為加快西藏的發展,中央于1980年、1984年、1994年和2001年分別在北京召開了4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談會”,加大了對西藏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和重點發展的投資力度,“全國援藏”的格局開始形成。我們注意到,從西藏改革開放后的1985年到2007年的22年間,中央給予西藏的財政補貼達1564億元,僅2007年,中央對西藏的財政補貼就高達280億元,相當于1959年-1995年的總和(注6)。
除了中央政府對西藏的財政支持外,國家還擔負起對西藏大多數重大項目的投資。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了62項國家投資的建設項目和716個全國援建的項目,總投入80多億元;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了國家投資的117個項目,總投入約312億元。此外,全國對口支援的70個項目和援藏資金達30多億元。
2007年1月,中央政府審議并原則通過了《西藏自治區“十一五”(2006-2010年)規劃項目方案》,將投資778.8億元在西藏建設180個項目,項目總投資預計超過1000億元。
(二)產業發展與結構變化
1.第一產業與效益
2008年,西藏第一產業增加值達60.51億元,占GDP的15.3%。西藏糧食播種面積17.02萬公頃,糧食產量達到95萬噸,糧食生產總量已經連續10年穩定在90萬噸以上,每公頃耕地的糧食產量達到5581公斤,較1959年的1370公斤/公頃增長了3.1倍。據對統計數據的分析表明(注7),2008年,西藏人均糧食產量約333公斤,人均占有量近1公斤/天。而1959年實行民主改革前,西藏的年人均糧食產量僅為150公斤左右,人均占有量不足0.5公斤/天。
2008年,各類牲畜存欄達2400萬頭(只),而1959年西藏牲畜總量不足1000萬頭(只),相對于1959年增長了1.5倍。此外,西藏的畜牧業商品化率也有顯著提高。據調查,民主改革前西藏主要牲畜的出欄率不足10%,2008年,西藏的牛、豬、羊的出欄率分別達到了19.8%、57.20%、30.80%。2008年,西藏牧業產值達到38.96億元,比1959年實際增長5.1倍。肉類產量24.27萬噸、奶類29.52萬噸,分別比民主改革前增加2倍以上。
農業生產的現代化是西藏農產品產量不斷增長的重要原因。西藏民主改革前,農區普遍使用木犁耕地、牦牛踩場脫粒,一些地方還保持著刀耕火種的原始生產方式。民主改革后,西藏大力開展了農田基本建設,興修水利,改良土壤,推廣新式農具,改進耕作方式,培育優良品種,普及科學種田。1990年以來,對“一江兩河”(雅魯藏布江和拉薩河、年楚河)中部流域進行了農業綜合開發和一大批農牧業基礎項目的建設。
近年來,中央和西藏地方政府始終將農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和重點產業,把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即所謂“三農”問題作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了對第一產業的投入(注8),對農業生產所需的良種、化肥、農機、柴油等實行巨額補貼,西藏農民用于農業生產的上述生產資料的平均價格比內地低30%-50%。這些支農措施減輕了農戶的負擔,促進了農業的發展。
農牧業現代化裝備達到全新水平。2008年,農牧業機械總動力達到340萬千瓦,其中屬于耕作機械的大中型農用拖拉機13184臺、小型拖拉機及手扶拖拉機9.05萬臺;屬于收獲機械的聯合收割機2684臺、機動脫粒機22605臺;農用運輸車達17196臺。西藏農業作業基本實現了由“二牛抬杠”(注9)向現代化農業耕作方式的轉變,農牧業的綜合生產能力、土地的產出率和勞動生產率得到了很大提高。
2.第二產業與地方經濟
西藏和平解放前,于1931年前后建立的一家125千瓦的小型水電站、一個小型鑄幣廠和一個小型機械廠構成了西藏工業的全部內容,其中專為當時少數達官貴人提供電力服務的水電站,在投入使用不久后,由于經營不善和缺乏配件,很快關閉。當時全西藏僅有工業從業人員120人左右,其規模與產值可忽略不計。
1959年實行民主改革以后,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扶持下,西藏開始建立自己的工業企業,現代工業從無到初具規模,逐漸成為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目前,西藏已經建立起包括能源、輕工、紡織、機械、森工、采礦、建材、化工、制藥、印刷、食品加工等20多個門類的富有西藏地方特色的現代工業體系。
工業體系的不斷完善,有力地促進了第二產業的發展和當地經濟的增長。2008年,全區第二產業增加值達到115.76億元,占GDP的29.2%,其中,工業增加值29.68億元,占GDP的7.5%,并形成了以水電為主,地熱、風能、太陽能等多能互補的新型能源體系。2008年,全區發電量18.12億千瓦小時,是1984年發電量2.27億千瓦小時的近8倍。近兩年,西藏通過實施“光明工程”、“送電到鄉工程”及農村電網工程,電力裝機總容量達到60多萬千瓦,用電人口接近210萬。電力成為西藏人民享受現代文明的可靠保障之一。
2008年,西藏生產鉻礦石11.69萬噸。全區建筑用砂石等普通建材的開采量也大幅度提高,年產量達500萬立方米,產值超億元。
2008年,西藏建筑業實現增加值86.08億元,建筑業增加值占GDP的比例達到21.7%。隨著建筑業的逐漸發展壯大,從事建筑業的農牧民工已達3萬余人,增加收入1億多元。近年來,隨著西藏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房地產業逐漸成為西藏經濟發展的一個新的增長點。
3.第三產業及其貢獻
第三產業已成為西藏第一大產業。現代商業、旅游、郵電、飲食服務、文化娛樂、IT業等新興產業迅速發展。到2008年,第三產業增加值達到219.64億元,占GDP的份額已超過一半,達到55.50%,在GDP構成中居于首位。
和平解放前,西藏沒有一條正規的公路,交通險阻,運輸方式主要靠人背畜馱。和平解放后,中央政府在西藏自治區進行的第一項大規模建設,就是在平均海拔3000米以上的崇山峻嶺中修建四川和青海兩省通往拉薩的公路。此后,又相繼投資建成了新藏、滇藏、中尼等干線公路。目前,全區有干線公路15條,支線公路375條。
2008年底,西藏基本實現了縣縣通公路,公路里程達到5.13萬公里,已經初步形成以5條國道為主干,具有15條干線公路和375條支線公路的公路網絡格局。西藏農村公路網絡結構進一步完善,緩解了交通對西藏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制約,活躍了城鄉經濟,促進了農牧區與城鎮均衡發展。
近年來,青藏鐵路的建成通車極大地促進了旅游、汽車、住房、餐飲、休閑娛樂等消費需求的不斷增長,2008年共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29.08億元,比2007年增長15.2%。其中,城市消費品零售額64.28億元,增長14.0%;縣及縣以下消費品零售額64.80億元,增長16.4%。分行業看,批發和零售業零售額104.59億元,增長18.1%;住宿和餐飲業零售額19.51億元,增長3.8%;其他行業零售額4.98億元,增長7.3%。
在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中,服裝鞋帽針紡織品類零售額增長35.4%,石油制品類零售額增長30.9%,金銀珠寶類零售額增長20.4%,食品、飲料、煙酒類零售額增長68%。
郵電通信業實現了超前發展。1959年,西藏僅有276部手搖電話,且都分布在拉薩等幾個大中城鎮,郵電業務總量僅為99萬元。目前,西藏已形成以拉薩為中心、覆蓋全區,由光纜及衛星傳輸,集程控交換、衛星通信、數字通信、移動通信于一體,達到當代先進水平的通信網絡。據統計,2008年,西藏完成郵電業務總量41.73億元,比2007年增長35.1%,近20年的年平均增長速度達到34.4%。截至2008年底全區固定及移動電話用戶總數達到156.2萬戶,比2007年末增加11.7萬戶。電話普及率達到55部/百人,其中,農村電話用戶接近2.7萬戶。此外,西藏已有互聯網站800余家,網民近20萬。
2008年,西藏全部金融機構人民幣及外幣各項存款余額829.02億元,比2007年增長了28.9%,其中城鄉居民儲蓄存款185.36億元,增長了15.8%。全部金融機構人民幣及外幣各項貸款余額219.32億元,增長13.3%。金融機構累計現金收入795.32億元,增長3.8%;累計現金支出829.85億元,增長4.2%。現金凈投放34.53億元,比2007年多投放了4.07億元。
旅游業在西藏第三產業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西藏擁有得天獨厚的自然資源與風格獨特的人文旅游資源,但旅游業起步較晚。1978年以前,西藏的旅游業幾乎空白。1980年,西藏僅有一家可接待海外旅游者的招待所,床位不足100張。改革開放使西藏向海內外游人敞開了長期封閉的大門,旅游業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目前,西藏旅游接待能力大幅度提高,全區擁有各級各類旅行社93家,星級飯店62家,旅游行業固定資產達17.8億元,直接從業人員12032人。
隨著青藏鐵路的建成通車,西藏旅游業迎來了高速發展時期。2008年,全年接待國內外游客224.64萬人次,比1980年到1997年的總接待人數還要多;全年旅游總收入達到22.59億元,接近1980年到2000年的總和。目前,西藏已形成了以拉薩為中心,日喀則、山南、林芝地區相襯托,輻射那曲、阿里和昌都地區的旅游資源格局。
目前,旅游業除對全區生產總值、外匯收入產生重大影響外,對勞動就業、稅收和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的作用和貢獻亦日漸突出。旅游業已成為直接吸納勞動力就業,拉動人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4.產業結構與發展格局
隨著西藏經濟總量的大幅提升和各產業快速、協調發展,產業結構日趨優化。這點在三次產業增加值占全區GDP的比重和三次產業增加值間的比值上都得到體現。
1959年,西藏一產、二產和三產在GDP中的比重分別為73.6%、12.6%、13.8%,第一產業增加值占GDP的70%以上,是一個典型的農業社會。1997年,西藏一產、二產和三產在GDP中的比重分別為37.8%、21.9%、40.3%,第三產業增加值占GDP的40%以上,第三產業成為第一大產業。2008年,西藏一產、二產和三產在GDP中的比重分別為15.3%、29.2%、55.5%,第三產業增加值占GDP的55%以上,第三產業的主導地位日益突出。
1959年,西藏一產、二產和三產增加值間的比值為1:0.17:0.19,一產為最大產業,西藏屬于一個典型的農業社會。1984年,三次產業之間的增加值比為1:0.44:0.71,一產增加值占經濟總量的比重下降,第一產業在地區經濟中的統治地位開始動搖。1997年,三次產業間的比例演變為1:0.58:1.07,第一產業增加值歷史性地讓位于第三產業。2003年,三次產業間的比例改變為1:1.17:2.38,第三產業所創增加值已占經濟總量的一半以上,農業增加值退居末尾,西藏的產業結構再度提升,形成“三二一”的產業結構,并一直保持了這樣的格局,地方經濟的發展已步入健康發展的軌道。
因此,無論是從三次產業增加值比重還是三次產業增加值間的比值關系來看,西藏目前的經濟結構已實現了從以生產型產業為主的結構轉變為以服務型產業為主的結構。服務型產業為主的經濟結構有利于吸納更多的勞動就業,以及對生態環境和傳統文化的保護將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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