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記者 梁茜 通訊員 穗民宣)從本月起,廣州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得到提高,農村平均低保標準從原來的220元調整到271元,同時全市孤兒的養育標準,“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撫養人)人員的供養標準統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這是昨日記者從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第五次統一提高農村低保
昨日,市民政局局長李治臻在新聞發布會上公布,從本月起,全市農村平均低保標準從220元調整到271元,以低保標準為基礎確定的農村五保供養、基本醫療、分類救濟等其他社會救助水平相應提高。調整后,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具體為:南沙區、番禺區從240元提高到300元,蘿崗區從250元提高到300元,白云區從230元提高到260元,花都區從200元提高到260元,增城市從210元提高到260元,從化市從170元提高到220元。受惠的農村困難群眾有8萬名。
據悉,此次是廣州自1997年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第五次全市統一提高低保標準。
農村低保標準達城鎮76.4%
這次提高的平均幅度約為23%,使我市農村平均低保標準達到城鎮低保平均標準的76.4%,提前兩年實現市委市政府要求在2012年農村低保標準達到城鎮低保標準70%的目標。
同時從本月提高供養標準的,還有全市2921名孤兒及1040名市屬福利事業單位供養的“三無”人員。
此前,全市(除番禺區外)這類人員的供養標準從200元到500元不等,造成部分供養人員得不到更好的保障。為此,市政府決定將供養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其中著重是提高他們的伙食費標準,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此標準提高后,全市財政每年需增加支出89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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