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8月28日電 由于我國金融信用體系不完善和低保制度設計本身的原因,我國現行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采用的低保對象審核機制沒有制度保證,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以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為核心的收入審核制度,以規范低保對象審核。
這是記者今天從正在舉行的中國社會福利論壇上獲得的一份研究報告提出的觀點。 這份報告題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問題與對策:全國6城市的抽樣調查》(以下簡稱報告)。報告由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副教授韓克慶和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官員劉喜堂共同完成。該報告是民政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績效評估研究”課題的核心成果。
課題研究者2007年至2008年間對北京市、重慶市、湖南省長沙市、廣東省中山市、甘肅省天水市、遼寧省朝陽市共六個城市進行了問卷抽樣調查,研究者根據民政部門《民政事業統計信息管理系統》中記錄的低保人員信息,隨機在每個城市選取調查對象約240名,合計1462名。
低保審查有諸多漏洞
調查發現,在低保制度的實施過程中,資格審查不夠規范,隨意入保、投機騙保、人情入保的現象時有發生。報告認為,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既有我國金融信用體系不完善的問題,也有低保制度設計本身的問題。
迄今為止,我國尚未建立起與現實需要相適應的金融信用體制和居民個人收入申報制度,個人收入和金融資產不公開透明,個人所得稅制度也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收入監控手段和相關的調查統計手段,因而導致收入審查的具體工作都要靠手工方式進行,也需要從多個方面搜集資料。
家庭財產和隱性收入難以核查,特別是對一些有存款、有價證券及實際家庭收入高而無固定職業以及長期外出、申請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和已經享受低保的家庭,核定其實際情況較為困難。民政部門可對低保申請戶和低保家庭的表面收入進行審查,但對存款和財產是無法核查的。調查中,民政干部反映,去用人單位了解低保申請人收入常常遭拒,用人單位甚至為低保申請人開具虛假的收入證明。由于對用人單位沒有監督約束機制,民政干部開展家庭調查工作更難,低保人員可以說這個月有收入,下個月沒收入。
報告為解決該問題設計了以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為核心的審核制度。
一方面,借助現有的信息網絡平臺,包括利用銀行、稅務、勞動保障、工商行政等部門的信息系統,依法強制性獲取申請者和受助者的家庭財產和收入狀況,結合個人申報,明確有關機構和個人在低保資格評估中的職責和義務。例如勞動保障部門對有工作但其實際收入在最低工資以下的給予證明;工商部門對早夜市和正規市場的個體商戶出具收入證明;稅務部門應根據其交稅情況,提供收入證明;金融、證券部門必要時應積極配合民政部門進行存款、證券交易等情況的調查。
另一方面,報告建議出臺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實施細則,從收入核查和消費支出兩個方面,來界定是否符合低保標準。報告特別提出,可以從指出入手,確定其消費形態和生活方式,對低保對象的住房、耐用品等支出項目進行指標設計,再結合收入情況綜合評判,同時對各地分別采用的入保標準逐步統一。
報告還提出,目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配套制度仍不健全,特別是動態調整機制十分不健全。我國現行的低保制度是一個動態管理原則,當家庭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標準時,將其納入低保群體,提供保障,當收入變化時,相應調整低保補貼金數量,當家庭收入高于當地最低生活標準時,讓其退出低保制度。但事實上,退出低保制度非常難。特別是對于隱性就業者,民政部門無法獲得有力證據證明其隱性收入,甚至一些低保對象在家里炒股也無法認定。另外,對于達到退休年齡后開始領取退休金的人,由于民政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信息不對稱,一旦不如實上報,民政部門就很難掌握真實情況。
“低保制度是法定權利”的觀念尚未確立
調查發現,大多數低保對象把低保制度當作黨和政府的恩賜,而不是作為自己應當享有的一項公民權利。
調查發現,幾乎所有的調查對象都對低保制度贊譽有加,認為低保制度是黨和政府的一項惠民政策,實實在在解決了貧困人群生活中的一些問題。報告認為,低保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一種安慰劑、穩定劑,維護了社會穩定,并且在一些人心中和生活中不可或缺。
但是,研究者也發現,在對1000多人進行的訪談中,絕大多數人都把低保制度當作黨和政府的一種恩賜,而不是把它當作自己應當享有的一項公民權利。被救助的低保戶普遍懷有感恩戴德的心態,對政府的“施舍”千恩萬謝。
報告分析認為,這種對公民權利的忽視與政府部門對低保制度的態度和實施方式有很大關系,特別是在街道、社區以及基層政府機構,他們掌握和所管轄范圍內低保戶的“生殺大權”,他們在跟低保戶長期、頻繁的接觸中,容易形成“我是施舍人”的不正確心理。
報告認為,政府和低保戶雙方對公民權利的忽視,不利于發揮低保制度的穩定劑作用,必須加以糾正。
另外,調查者還發現,低保制度的社會知曉度高,但是具體政策的宣傳解釋還很不到位。
調查發現,無論是一般居民還是低保家庭,絕大多數人都知道低保,但真正了解低保政策的人卻微乎其微。
在調查中,49%的被訪對象不知道本地區的低保標準。這一方面說明大部分低保對象的文化程度偏低,對政策不求甚解,另一方面也說明低保政策執行過程中解釋宣傳不夠。調查發現,超過半數的低保家庭了解低保的途徑是居委會的上門宣傳,占50.7%。通過其他途徑了解低保制度的相對較少,通過親戚朋友了解的占10.8%,通過媒體了解的占10.7%,通過政府宣傳了解的占8.8%。
低保戶心理問題凸顯 低保者的尊嚴無法保證
報告認為,低保制度在具體政策操作的過程中過于生硬。報告舉例說,低保政策要求定期核實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情況,并在街道社區公示。這其實是在居民收入不透明、無法準確核實其家庭收入的情況下,通過群眾監督預防瞞報收入、冒領低保金的權宜之計,但是往往因為工作人員工作態度、方式方法的欠缺,帶來負面影響。而對于張榜公布,從低保戶內心來說,是不愿意接受這種“有失體面”的方式的。有些人不接受張榜公布的方式,更多是擔心子女在社區和學校受到歧視,心頭蒙上陰影。這從研究者接觸的低保戶大多數情緒低落、不愿與外界交往的狀態,可以得到印證。
另一方面,入戶調查家庭收入會被低保對象認為是對自己不信任,其自尊心會受到傷害。對于要求定期入戶調查,特別是了解是否購買大件物品、是否外出旅行等信息,許多低保戶認為自己被別人監控了,人身自由受到嚴格限制。這種心理表現為這些社會弱勢群體與社會的割裂和抵觸情緒。
此外,由于現在大多數人并不能正確地將接受低保看做是遭遇生活困難時應當享受的法定權利,而是看做接受政府的恩賜,接受低保的人也常被認為沒有本事,這導致低保戶逢年過節不串親戚,不敢邀請別人來自己家里做客。
超七成低保家庭每月領取低保金額不足400元
目前,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蓋貧困人口超過2300萬人,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盡管低保對象對制度贊譽有加,但是他們普遍反映低保金額偏低,尤其是不能緩解大部分低保家庭在醫療和子女教育兩方面的困難。
接受調查的1000多個低保戶中,超過80%實現了通過銀行領取低保金,98.2%的人能按時足額領到低保金,但是他們領取的金額普遍不高。近58.9%的低保戶認為自己領到的金額不合理,應該得到更多的補助。
調查中,每月領取的低保金額從50元到1240元之間,其中每月金額200元到300元之間的最多,占26.7%;其次是每月100元到200元之間的,占23%,每月300元到400元的也占到19.4%。加上還有3.2%的人每月領取金額在100元以下,所以超過七成的低保家庭能夠每月領取金額不足400元。
受普遍較低的低保金額限制,對于大多數低保家庭來說,現有低保金不能夠滿足生活的需求,認為能夠完全滿足生活需求的調查對象只占3.7%,認為能夠勉強度日和僅能糊口的分別占25.8%和22.2%,其他近半數人認為低保金不能滿足生活需要或者離滿足生活需要差得太遠。
同樣受金額偏低的限制,盡管有近九成的低保戶認為低保金改善了自己的生活狀況,但是對其所起作用的評價卻較低,僅有5.5%的人認為領取了低保金后生活大有起色,32.7%的人認為有點起色,有60%的人表示領取低保金后生活跟以前差不多,甚至變差了。
報告認為,造成這種狀況與物價水平的變化有關系,但主要是因為現實生活中,低保代替著醫療救助和教育救助的角色。
對于更多的低保家庭來說,雖然政府建立低保制度的初衷是為了解決貧困居民的柴米油鹽等基本生活問題,但是錢發到低保戶手里,必然是用到了最急切的地方,集中表現為家人住院看病和給孩子交學費。因此,原本數額不高的低保金顯得更加“車水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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