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云南頻道5月15日電(記者 浦超 何璐璐)記者從云南省民政廳了解到,近年來,云南省積極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在農村低保、農村敬老院建設等方面給予了傾斜和重點支持。
據了解,農村低保建制以來,云南省民政廳一直對人口較少民族地區、邊境、藏區等特殊地區在保障對象分配、資金方面采取了扶持措施。2007年全省全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將全省228.4萬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救助標準為月人均30元。在建制之初,省民政廳協調相關部門對全省33個邊境縣(市)、藏區縣以及人口較少民族縣在保障資金上給予了重點傾斜,省級財政對33個縣(市)中的國家和省級重點扶持縣補助100%、非國家和省級重點扶持縣補助85%,從而確保了農村低保制度在這33個特殊縣(市)的全面建立和實施。
2008年,省民政廳以邊境、藏區、人口較少民族地區為主擴大了農村低保覆蓋面。全省新增保障對象71.6萬人中,33個特殊縣(市)就增加了42.96萬人,占新增人數的60%,并先后兩次提高補助標準,使全省月人均補助金額達到了50元。擴大保障面和提高補助水平的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包括人口較少民族在內的農村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另外,2006年以來,云南省加大了農村敬老院建設力度,改善農村五保對象生活條件,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三年來,云南省已在人口較少民族聚居的縣(市)建設了29所敬老院,切實改善了人口較少民族地區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生活環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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