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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急救搶救必需藥品和診療項目可納入醫保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新華網北京5月14日電(記者杜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4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對急救、搶救必需的藥品及診療項目,各地可將其納入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基金的支付范圍。受傷參保人員在非定點(協議)醫療機構救治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應視同定點(協議)醫療機構,并按規定予以支付。
通知強調,凡在抗震救災工作中傷亡的干部職工,要及時認定工傷。要切實簡化工作程序,積極主動為工傷人員的工傷認定和待遇支付等提供全面高效的服務。
通知要求,對于搶救工傷職工的醫療救治費,要及時優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對于抗震救災中犧牲的工亡職工,要及時對其遺屬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其他工亡待遇。對因支付在震災中因工傷亡職工工傷待遇出現基金不足的地區,當地或上一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及時調用工傷保險儲備金或調劑金,確保抗震救災傷亡人員工傷保險待遇的及時和足額支付。
通知明確,外地參保人員在此次地震中受傷的,其醫療待遇的支付參照上述規定執行,參保地醫療保險部門要保證其醫療待遇的落實。對救治需要跨地區就醫的受災地區參保人員,就醫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協助做好相關的服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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