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3年內建廉租房6000套、經濟適用房2萬套
天山網訊(記者祝慧容 實習生張金梅報道)烏魯木齊市政府計劃每年拿出1.03億元,從2008年起,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烏魯木齊市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3年內,計劃共建廉租住房6000套,經濟適用房2萬套。
12月29日,烏魯木齊市房產局公布了《烏魯木齊市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展規劃(2008-2010年)和年度計劃》,目前,已經烏魯木齊市政府批準,報送建設部備案。
烏魯木齊市政府今后每年從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后的增值收益余額1300萬元,土地出讓凈收益中安排的資金9000萬元,合計1.03億元,用于廉租住房租賃住房補貼和實物配租建設。3年內,烏魯木齊市財政可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資金3.09億,不足部分將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
3年內,烏魯木齊市政府計劃建設廉租住房6000套,共30萬平方米;建經濟適用住房2萬套,共120萬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經濟適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屆時,將按“便民利民、適度分散、相對集中、規模合理、均勻分布”的原則,在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沙依巴克區、水磨溝區、新市區以及頭屯河區和米東區兩個城市副中心范圍內,選擇交通出行方便、基礎設施配套較完善的區域建設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
根據住房困難家庭住房狀況調查的基本情況,結合烏魯木齊市經濟發展水平和住房價格水平,確定了規劃期內申請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標準及住房標準: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為156元以上700元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標準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小于等于13平方米。同時,確定了納入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申請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的人均月收入標準:申請廉租住房的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為156元以上300元以下;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為300元以上7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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