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根據國家統計局對全國592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下簡稱扶貧重點縣)貧困監測調查,2006年扶貧重點縣農戶借貸規模繼續擴大,超過六成的農戶借貸來源于民間組織或個人。
——農戶借貸規模繼續擴大。2006年扶貧重點縣農戶年末人均借貸余額210元,比上年增加27元,增長14.9%。其中:來自親戚朋友的人均借款余額為109元,增長23.4%;來自銀行的人均商業貸款余額為82元,增長7%;各類人均扶貧貸款余額為8元,增長12.7%;來自其他渠道的人均普通借貸款余額為11元,增長3.4%。
——農戶當年借貸有61.9%來自民間組織或個人。2006年扶貧重點縣農戶的當年借貸款中,有61.9%來自民間組織或個人,其中來自親戚朋友的借貸占當年全部借貸款的56.9%。有38.1%的借貸款是從國有金融機構借貸的,其中銀行或信用社的商業貸款占36%,國家專項扶貧貸款占2.1%。
——扶貧貸款逾期未還的比率低于其他借貸款。至2006年底,在扶貧重點縣農戶年末借貸余額中,逾期未還的比重為62.8%。從不同來源看,來自親戚朋友的年末借貸余額中借款逾期未還的比重為65%;來自銀行的普通商業貸款年末借貸余額中逾期未還的比重為63.4%;扶貧貸款的年末借貸余額中逾期未還的比重為37.5%。
——不同農戶間的商業貸款有較大差異。2006年扶貧重點縣當年從銀行信用社得到過商業貸款的農戶占全部農戶的比重是4.2%。個體工商戶有4.1%的農戶得到了商業貸款,戶均貸款額為14480元;種養業大戶有8.7%的農戶得到了商業貸款,戶均貸款額為5411元;貧困及低收入農戶有2.5%的農戶得到商業貸款,戶均貸款額為3741元。
——65.8%的扶貧貸款發放給上年人均純收入低于2000元的農戶。當年扶貧貸款發放對象一般是參考上年人均收入水平,主要給中低收入農戶。2006年扶貧重點縣扶貧貸款發放對象上年的人均純收入為1635元,低于扶貧重點縣平均收入水平。在2006年發放的扶貧貸款中,有17.9%貸給了上年人均純收入低于1000元的農戶;有47.9%貸給了上年人均純收入在1000-2000元之間的農戶;有19.5%貸給了人均純收入在2000-3000元之間的農戶;有14.6%貸給了人均純收入高于3000元的農戶。關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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