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6日電 中國55個少數民族中已經有44個建立了民族自治地方,在一億多的少數民族人口里面超過70%的少數民族建立了自治地方。
國家民委副主任吳仕民今日上午在中國少數民族人權事業發展新聞發布會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了上述情況。據他介紹,中國還有1100多個民族鄉,民族鄉不是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一種補充形式。
吳仕民介紹說,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也成為了整個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這個制度是1954年確立的,按自治地方的行政單位分為三個級別,相當于省一級的行政地位的自治區、相當于當時的地和省轄市的一級的行政地位的自治州和相當于縣的行政地位的自治縣。中國現在有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民族自治地方和一般地方行政單位的差別就在于,民族自治地方行使相應的地方一級行政機關的權利,同時還行使自治權。(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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