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網石家莊1月2日電 今后,有關部門提拔任用干部,推薦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評選各類勞動模范和先進個人時,將先審查其遵守人口計生法律法規的情況。
日前,河北省委組織部、省人口和計生委等11部門聯合轉發了《關于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確提出黨員、干部和社會公眾人物應帶頭模范地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并建立必要的審查制度。人口計生部門要建立公民再生育審批結果公開制度,建立健全有獎舉報制度;批準黨員、干部再生育,以及發現黨員、干部違法生育的,應及時向同級組織人事部門通報,組織人事部門應做好登記、備案工作。
《通知》規定,對違法生育的黨員,要移送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嚴格依照黨紀和有關法規處理。對公務員及其他國家工作人員違法生育的,要嚴格按照《公務員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以及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從嚴處理。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違法生育的,其企業不得評為先進、模范企業。對社會公眾人物違法生育、情節嚴重的,要公開曝光,并根據法律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嚴格依法處理。(記者王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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