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經費納入流入地學校預算
本報訊(記者 俞路石)日前,安徽省就逐步完善流動兒童尤其是進城務工就業農民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管理制度,切實保障流動兒童義務教育的權利發出通知,對進城務工就業農民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的有關熱點難點問題作出要求。
安徽省強調,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地進城務工就業農民的實際居住情況劃定義務教育服務學區或定點學校,保證進城務工就業農民隨遷子女就近入學。安徽省規定,小學服務半徑一般不超過2公里,走讀單程不超過30分鐘,初中走讀單程一般不超過45分鐘。
安徽省要求,從2007年春季開始,各地應將進城務工就業農民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公用經費納入流入地中小學義務教育經費預算中統籌安排,應按各中小學校進城務工就業農民隨遷子女的實際在校生數撥付經費,予以保障。在流入地義務教育本服務區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一律與城區學生同等收費,免收學雜費,不得收取借讀費、擇校費等,并將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納入當地家庭貧困學生救助范圍,予以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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