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明年將加強社會管理立法,解決社會難點問題
根據最新統計,深圳暫住人口已超1055萬。就如何才能管理、服務好這一千萬人口,在昨天下午舉行的全市人大工作會議分組討論會上,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李鋒呼吁人大盡快制訂法規,在我市全面推行居住證制度,取代現行的暫住證。與會代表還一致表示,我市應加大社會管理立法,爭取在全國率先解決目前在社會管理方面存在的難題。
憑居住證才能在深工作生活
李鋒表示,根據公安部門掌握的情況,大量原本居住在亂搭建建筑內的“三無”人員在“梳理行動”后并沒有離開深圳,而是繼續在一些出租屋居住下來。但根據現在的出租屋管理條例,只有當出租屋出現重大惡性案件后,業主才要負責。一些業主根本不管來租房的人有沒有身份證、有沒有工作,只要有錢就出租,使違法犯罪的高危人群能夠繼續找到藏身之所。
李鋒認為,實行居住證制度是解決這個問題的“良方”。居住證與暫住證最大的區別在于,居住證像二代身份證,內存有持證人的個人信息,將來在深圳就業、入學、就醫,甚至租房都要憑卡辦理。在辦理居住證時,從此人的犯罪記錄等方面設立一定門檻,所有人必須憑證才能在深工作、生活,違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就沒有了在這座城市生存的空間。將來如果業主將出租屋租給沒有居住證的人員,也屬于違法,將受到法律制裁。
深圳應加快社會管理立法
會后,李鋒對本報記者表示,深圳公安部門已經具備了制作居住證的技術水平,目前只是尚缺制度的“東風”。十分希望市人大在明年的立法工作上能重點考慮這個問題。他說,人口管住了,入學難、造假制假、食品安全等一系列的社會問題都將迎刃而解。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華楠也支持居住證立法。他說,深圳過去立法主要側重于經濟方面,但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加,社會管理難度逐漸增大,市人大今后的立法工作,將逐步轉向以社會管理立法為主。市政府副秘書長周光明認為,深圳理應通過加快社會管理立法,在依法治市和解決社會矛盾方面率先走出一條新路子,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表率。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劉曙光表示,最近征求2006年立法計劃時,各部門報了100多個項目。但是人大目前一年只完成大約10項新法規和10項修改法規的立法。據了解,香港2005年的立法計劃達到38件,新加坡更是超過40件。怎樣提高立法質量、加快立法工作步伐是必須思考的問題。
建議設未成年人保護機構
“市救助站有700個床位,每天入住的只有100多人,但街頭乞討現象仍不絕?!笔忻裾志珠L劉潤華說。他分析,由于取消了強制收容遣送條例后,現在實行自愿式救助,很多乞討人員都不愿入住救助站。特別是一些乞討的未成年人,很多是被成年人所利用?!斑@些未成年人流落街頭,其實是他們的監護人未起到監護的作用,政府應該有責任行使監護責任,用保護手段將這些未成年人統一管理起來。”他表示。
劉潤華說,2004年,市救助站成立了少年兒童救助科,但因為仍下屬于救助站,還只能依靠自愿原則對少年兒童實行救助,所以并沒有發揮很好的作用。希望市人大能夠考慮制訂條例,成立專門的少年兒童保護機構,獨立于救助站,對這些流浪的未成年人實行強制性保護。劉潤華特別提到,民政部門不需要再向市里要編制和資源就能完成機構的建立,他們會利用好目前救助站的閑置資源和人手。劉潤華還提出,應該立法限制在十字路口、交通燈前等地點乞討,以免影響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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