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8月4日報道 “這是一個晚出生十多年的標準。”談到近日衛生部出臺的《食用鹽碘含量(征求意見稿)》,一位曾參與鹽業體制改革的人透露。
《食用鹽碘含量(征求意見稿)》中確定科學補碘因地制宜的原則,擬將食鹽碘含量的上限從60mg/kg下調到30mg/kg,并允許各省在20~30mg/kg范圍內自行調整新標準,食用鹽中碘含量的允許范圍為碘含量平均水平±30%。
上述人士透露,國家經貿委和衛生部早在十年前就打算出臺這一標準,但因為鹽業公司反對呼聲甚高,一直擱置至今才得以出臺。
而且出臺標準中規定的碘含量的誤差允許范圍也是因為考慮到鹽業公司和部分制鹽企業意見而從最初設想的±5%放寬到±30%。
被鹽業公司影響的不僅是標準,還有鹽業體制改革。
各方意見顯示,鹽改跋涉十年,雖形成改革共識,但前路依然艱難漫長。
含碘量標準難產10年
早在2001年,當時負責鹽改的國家經貿委鹽業管理辦公室就提出,細化食鹽中碘含量標準,推行因地制宜科學補碘。
為何食鹽加碘含量的標準難產十年?
“鹽業公司一直不贊成搞細化標準。”上述人士指出,中國鹽業總公司雖然是一個企業,但是食鹽年度計劃實際上是由它編制再上報給國家發改委。“計劃就是制鹽企業的命根子,明明應該是政府行政部門負責的事,為何放權給一個企業?”
在目前的食鹽專營體制下,鹽業公司不僅直接負責食鹽計劃安排、生產、調運、銷售,而且全國大部分地區鹽政管理機構鹽務局和經營隊伍鹽業公司是一套機構兩塊牌子,食鹽市場質量的監管實際上是由鹽業公司人員負責。
有知情人士表示,細化標準并允許各省制定加碘標準之后,鹽業公司需要考慮不同省市地區銷售的鹽中加碘含量不一樣,不同省之間調撥難度變大,“原來一張調撥計劃表就能解決的,現在要三五張表”。
標準細化也加大了鹽業公司的監管責任,原來各地賣的鹽都一樣,但是現在有了差異,鹽業公司要保證各地區居民在市場上能買到適合當地需要的鹽,監管難度上去了。
為什么是±30%
“專家希望這個標準越細化越好,最初專家組是想把食用鹽中碘含量誤差允許范圍規定為碘含量平均水平±5%,現在是±30%。”
“真的是因為制鹽企業不愿意調整,所以放寬標準嗎?據我對現在鹽業公司生產工藝的了解,生產加碘含量更細化的鹽問題不大,可能還是鹽業公司、中鹽協會有意見。”一位曾負責鹽業改革的官員對這一說法表示質疑。
中鹽協會秘書長宋占京則說:“我們沒有決定權讓不讓標準調整,這是衛生部的事情。”中鹽協會被認為是鹽業公司的代言人,其領導層大都來自中鹽總公司。
“現在沒有改革食鹽專營體制,只是調整加碘標準,但標準也可能在實踐中淪為走過場。”一位曾參與鹽業體制改革的人士對標準施行的實際效果表示擔憂。
他指出,雖然現在細分標準,但是監管機制沒變,鹽業公司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真能保證好監管?
鹽業專營之弊
此前有媒體報道鹽行業內部對專營體制的態度以制鹽企業和鹽業公司為界分為支持和反對兩派,然而據記者了解情況并非如此簡單。
制鹽企業中,那些放開后無市場競爭優勢的以及跟鹽業公司關系好,享受特別關照的企業并不希望改革;鹽業公司中,縣級公司則大多希望改革,因為它們沒有計劃制定權,無法根據市場因素來確定購買哪家制鹽企業的鹽。
“一句話,現在的鹽業體制就是讓有壟斷特權的和靠近特權集團的一撥人得了好處。”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毛曉飛分析,“這些鹽業壟斷的既得利益者極力阻礙改革。”
毛曉飛指出,鹽業專營體制阻礙了鹽行業的正常發展,制鹽企業將注意力更多放在爭計劃上,而不是提高技術。
鹽業專營不僅危害鹽行業自身還殃及下游用鹽企業。
據湖北省京山洪泉醬品廠法定代表人蔡樹兵7月17日提交給最高院的申訴材料,2007年至2008年期間,湖北省鹽業總公司京山分公司根本不銷售白色食鹽,將非法添加檸檬黃色素的食鹽當成一級品強制銷售給其使用。結果檸檬黃導致腌菜產品發黑、發臭,不能食用,造成經濟損失40余萬元。此訴訟最終敗訴。
當地還有另外5家生產醬腌菜農副產品的企業也因同樣原因損失慘重,其中京山海興調味品公司也向法院提起訴訟。
海興公司法人李全玉介紹,因為起訴了鹽業公司,2009年3月份正值雪菜、榨菜收獲季節,湖北省鹽業總公司京山分公司不再給京山海興調味品公司供應食鹽。
鹽業改革兩年的緩沖期
早在十年前,前國家經貿委鹽業管理辦公室就提出對鹽業體制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實行鹽業管理和經營政企分開,打破鹽業公司壟斷銷售,引入競爭機制。
時至今日,國家經貿委早已撤銷,鹽業體制質變仍未發生。
2009年,為推進鹽業體制改革,根據國務院鹽業體制改革工作部署,國家發改委與工信部成立了鹽業體制改革工作小組。
鹽改小組某人員告訴記者,每到改革關鍵點,鹽業公司、中鹽協會都會給國務院領導交材料,列舉鹽業放開的危害:加碘政策難以落實、監管力度減弱、工業鹽可能進入百姓餐桌、百姓生命安全堪憂、鹽業公司員工下崗增添社會不穩定因素等等。
這位鹽改小組人士舉了一個反例:1995年,兩堿工業鹽放開市場前,中國鹽業總公司給國務院的文中也是講工業鹽放開會出現上述問題,但是,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镕基,還是堅決放開了工業鹽市場,不僅沒有出現問題,反而促進了兩堿行業快速發展。
反對鹽業改革的行動顯然由來已久,當下再次被提上日程的鹽業改革必然面臨一場艱難而漫長的博弈。
據悉,國家發改委參與制定的《關于推進鹽業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已經出臺,明確提出兩年的緩沖期后放開鹽業市場。
“中國鹽業十年沉疴,拖不起啊。”一位十年前就致力于推進鹽業體制改革的專家慨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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