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日電 為了進一步增強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國務院法制辦2日公布了《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條例(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向公眾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條例(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行為,提高政府制定價格的科學性,促進經營者加強成本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政府制定價格的成本監審行為,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以下簡稱定價成本監審)是指依法具有定價權的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以下簡稱定價機關)在制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過程中,在調查、測算、審核經營者有關生產經營成本的基礎上核定定價成本的行為。本條例所稱定價成本,是指全國或者一定范圍內經營者生產經營或者提供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同種商品和服務(以下統稱商品)而發生的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社會平均合理費用支出。
第四條 定價成本監審實行目錄管理。實施定價成本監審的商品,以中央和地方定價成本監審目錄為依據。
中央定價目錄內的商品全部列入中央定價成本監審目錄。地方定價成本監審目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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