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在就業壓力增大、無數人爭考公務員的今天,浙江義烏市卻出現部分公務員把戶口遷入農村,愿意回村里“當農民”的怪事。前不久,義烏市200多名擁有農村戶口的公務員,被市紀檢委、市委組織部等部門要求從農村遷出戶口、辦理農轉非、退出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
義烏市為何“開除”這些公務員的“村籍”?公務員“爭當農民”怪事背后有何貓膩?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追蹤。
公務員“進村分錢”
今年初,義烏市委組織部接到多封群眾來信,舉報了一件怪事:一些公務員為“當農民”,把戶口遷到農村。公務員為何愿意“當農民”?義烏市一位干部說:“不要小看了這個農村戶口,它在農村涉及的經濟利益十分巨大。”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步伐加快,在義烏市擁有農村戶口關系到舊村改造補償等利益。據義烏市紀檢委副書記胡愛芬介紹,如果本人戶口在農村,舊村改造能分到108平方米的宅基地,可以蓋起4層半的房子,這中間有巨大收益:一方面,宅基地可以參與流轉,當地市場價每平方米都超過2萬元;另一方面,蓋起的房子可以利用地處義烏小商品城附近的區位優勢,開展物流運輸、物業租賃等業務,每月可以獲得比許多城市居民還要高的收入。
“除獲得宅基地、蓋房子外,農村戶口還可以拿征地補償費,并每年從村集體資產出租、物業等經營收入中獲得分紅。”一位村民說。
據浙江省農業廳經管處處長童日暉介紹,全省已推行了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對村集體所有的資產清產核資,量化為股權,均攤到村民身上。目前,已有千余個農村完成了這項改革,去年人均分紅500多元,有的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分紅則更多。
一紙農民“名分”,關系巨額“錢途”——既身為公務員在機關獲得相應收入與待遇,又可以作為農民在農村獲得征地補償、參與村集體分紅、享受舊村改造政策……不少公務員“爭當農民”的背后,是巨大的利益驅動,可損害的是農民的利益。
有干部對“開除”很不理解
“農民公務員”怪事引起義烏市委高度重視,從3月到4月間,義烏市多個部門聯手對全市4000多名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開展戶口調查清理工作。
根據調查,近年來共有94名公務員把戶口遷入農村,然而讓人沒有想到的是,這次調查還讓更多戶口始終在農村、一直擁有“雙重身份”的公務員浮出水面。據義烏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繆永法介紹,他們先后把195名“農村籍”公務員戶口遷出,還對40人辦理了農轉非、退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等手續。
“填寫這張簡單的調查表(公務員戶口情況調查表),讓我‘丟掉’了上百萬元的資產。”稠江街道辦的一名公務員說。據他介紹,家里在義烏國際商貿城附近有一套舊房子,今年下半年可能要參與舊村改造。
他算過,自己妻子也是農村戶口,按政策可以分到126平方米的宅基地蓋新房,而且最高可以蓋4層半;現在自己的戶口遷出,只能分到108平方米地,加上其他一些潛在的利益,自己至少損失了上百萬元。
清理行動在機關干部中引起震動的同時也帶來爭議:一個局的局長戶口被從農村遷出后很不理解:“我天生就是農民,為什么非要把我從農村趕到城里?”胡愛芬對此表示,開展這項工作是得罪人的,可為了解決問題不能怕得罪人。
為什么是公務員?
把公務員戶口遷出農村涉及巨大的經濟利益,雖然多數干部比較配合,可有的人并非心甘情愿。對此,義烏市委書記黃志平明確表示,絕不允許與民爭利的情況出現。
為建立長效機制,義烏市還建立和完善公安部門公務員戶口調查平臺,定期向辦證中心提供公務員進出的有關數據,同時建立固定舉報受理熱線,嚴肅處理隱瞞相關信息、逃避戶口清理工作的公務員,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市公安局辦證中心負責人徐麗芳等人表示,在浙江省這樣的發達地區,“農民公務員”雙重身份的現象不只在義烏出現。由于很多利益都依附在戶口上,只有多個部門共同努力,在戶籍改革中將農村戶口和其背后的巨大利益脫鉤,才能真正堵住漏洞。
有的干部認為,公務員把戶口遷到農村,反映出一些“潛規則”:為什么公務員遷戶口這樣容易?因為有的公務員掌握了相當多的資源,完全有辦法操作;同時,有的村干部由于看中一些公務員手中的權力與資源,也比較歡迎公務員戶口“下鄉”。
真正讓這些“追逐利益者”出局,還有賴于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把一些權力部門手握的壟斷資源逐漸取消。
類似現象在基層公務員中較多見
【專家訪談】
瀟湘晨報:公務員“爭當農民”,從全國范圍看,這種現象多不多?你怎么看待?
唐鈞(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這種現象在全國基層公務員中存在比較多,因為基層公務員比較閑,有時間有精力去琢磨這些事情。這部分公務員之所以“爭當農民”:一是因為基層公務員的待遇不怎么好,他們想謀取更多的福利;二是農村戶口的利益誘惑,除了可以獲得宅基地蓋房子外,農村戶口還可以拿征地補償。這種同時獲得公務員福利和農民福利的現象是不合理的。
我認為,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公務員不存在這種“爭做農民”的現象。不過有種現象存在比較多,比如北京的一些教授、公務員,在農村買一塊地,蓋一幢房子,享受一種田園生活,而不是以地謀生,也不是直接以此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瀟湘晨報:這些公務員為什么能將戶口遷到農村?這種現象背后的漏洞在哪?
唐鈞:當前有些公務員考試并不規定是城市戶口還是農村戶口,所以,有很多城市公務員的戶籍還在農村沒有遷出。
當前把城市戶口遷回農村還是很難,主要是看當地農村接不接收,因為多加入一個成員就要分掉一部分利益。
對于浙江義烏一事,我認為是這些公務員在當地農村有家屬,然后利用公職和手中的權力,給當地農村相關人員一些好處,得到相互妥協、互惠互利的結果。
瀟湘晨報:對于這種現象,政府只是開除“村籍”處罰,這種處罰合理不?你覺得應該怎樣處罰?
唐鈞:我認為他們如果真想去農村生活,干脆辭掉公務員一職,而不是兩者兼得。像義烏這種事情最好開除公職。不過當前政府這么處罰,有它的考慮,畢竟這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對于清理行動在機關干部中引起爭議:“強遷行為不夠人性化”,“我天生就是農民,為什么非要把我從農村趕到城里”等,我認為只是開除“村籍”,輕了點,沒有多大爭議。
瀟湘晨報:據我了解,還有這樣一批人,上大學時,戶口調出農村,大學畢業之后去了私營企業上班,工資很低,也是集體戶口,他們的福利怎么保障?
唐鈞:這部分人的戶口問題應該在買到房子、成家立業之后可以解決。至于在沒有買房子之前既非農村戶口也非城市戶口的特殊期的福利保障問題,我們國家應該會進一步完善。本報記者王城長
廈門三個鎮發現80多人“非轉農”
【新聞鏈接】
據新華社電 作為廈門市土地征用較多的島外開發新區,海滄區悄然興起“非轉農”風,與農爭利。2008年11月,新華社報道稱,廈門市海滄區紀委發出通知,要求參與分配農村征地補償費的國家工作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所領補償費退還。
每家分了7.7萬元
廈門市島外的海滄、同安等區過去以農為主,近年來隨著城市的發展,一些工業集中區陸續從島內搬遷至島外,大量農地因此被征用。部分原籍在農村的政府工作人員及家屬借機回村參與分配征地補償費,有的為此還把戶口遷移到農村老家。這一現象被當地群眾稱為“非轉農”。
記者在同安區采訪了解到,兩位老家在該區新民鎮農村的政府工作人員,一家三口都回村參與征地補償費分配,每家分了7.7萬元。
據同安區紀檢監察部門的一次摸底調查,該區征地較多的新民、西柯、洪塘三個鎮所轄的村(組),就有80多名政府工作人員參與分配征地補償款,同時參與分配的還有公職人員的配偶子女50多人。
新華社報道說,“非轉農”現象并非只發生在廈門。
一些群眾私下意見很大
記者采訪了解到,“非轉農”現象的存在,除了一些政府工作人員“境界不高、與農爭利”的主觀原因外,也與農村的“人情社會”有關,特別是一些基層干部對征地補償款的性質存在模糊認識,征地補償款的分配缺乏規范的可操作制度。
農村群眾包括基層干部普遍對征地補償款性質認識模糊,認為是“祖宗業,人人有份”。個別村規定,在土地征用過程中,村里凡在外的國家工作人員每人分給一萬元。
同時,吃“城里飯”的政府工作人員往往在村里有較高威望,被視為村里的“能耐人”,對他們參與分配征地款,村組干部樂得送人情,有意見的群眾也不便公開反對。
村里一位干部說:“在上級部門組織清理之前,村里沒覺得有什么不當。一般經過村組代表會議討論同意,誰都不愿公開反對得罪人,上面沒有文件,村里不好禁止,但一些群眾私下意見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