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6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投資50萬元、不必雇用十名員工,兩年后即可取得永久綠卡。如果連臨時綠卡都拿不到,8萬元律師費全數退還。”20多位中國大陸富豪近日加入美國投資移民換綠卡行列。
業界人士透露,與1990年代中國臺港民眾投資美國餐館、工廠與農場不同,近年盛行的是投資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不需雇用十名員工即可取得永久綠卡。
律師方孝偉表示,美國移民局近來對投資移民審核速度加快,不必面談,提出申請四個月后即獲臨時綠卡,速度最快的甚至五周即獲核準,但關鍵在于兩年后能否取得永久綠卡。他強調,投資項目與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并經得起檢驗,格外重要。
方孝偉表示,1998、1999年申請投資移民的300位中國臺灣民眾,由于當年參與投資項目與方式不符合要求,至今仍未取得永久綠卡,他們與早已成年子女,至今依然持臨時綠卡進出美國。
方孝偉指出,EB-5(Employment Business 5)簽證每年名額多達1萬,但過去多年每年獲準的都不超過1000宗,原因即在于是否真的創造十個就業機會,并依法報稅。
也承辦投資移民業務的律師姜國梁表示,慎選可靠的投資項目是投資移民的最大前題,南加州區域中心近來雖如雨后春筍般出現,但他迄今僅承辦西雅圖的區域中心。
南加州區域中心投資移民業務代表透露,去年全美區域中心僅有20個,今年激增為80個,大家都在爭取中國大陸有錢人,不惜跨海招商,在北京、上海、溫州等地招攬客源。
據悉,EB-5類簽證是美國移民局專門為投資者設立,透過在美投資,外國人可獲得綠卡。申請者需要在美國進行某項投資或高失業率的地方投入至少50萬美元,才能獲得綠卡。(胡清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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