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檢查司司長李鐳31日說,將于8月1日起實施的《反壟斷法》為價格監管工作,依法打擊價格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提供了新的執法依據。(7月31日新華網)
《反壟斷法》正式實施,有觀點認為,國內公認壟斷嫌疑最大的鐵路、電信、石油、汽車和軟件5大行業將首當其沖受到沖擊,言外之意是不言而喻的。
但筆者認為,反壟斷應當先從出租車開始起步的理由如下:
首先,出租車行業是個典型的限制競爭“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或“濫用行政權力”的產物,老話說的好:“家有千件事,先從緊上來”,出租車就關系到千人萬眾的日日出行不能說不要緊,可當下我國各地的出租車體制均是壟斷的,政府在出租車經營上設置了別人幾乎難以再涉足的準入門檻。
其次,因出租車特許的經營許可證由政府發放,有誰一旦拿到政府發放的出租車經營許可批件,那就等于是獲得了“旱澇保收、日進斗金”的“圣旨”,在經濟高度發達、生活節奏普遍加快的今天,出租車公司一沒競爭意識,二無競爭壓力,擁有的只是壟斷,壟斷的特權者們只有坐享其成的“權利”,根本用不著圍著打的的上帝來轉,只要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報”的“潛規則”,在出租車行業里就可穩穩當當地牟取到滾滾的獨家暴利。
第三、《反壟斷法》剛實施,我國在反壟斷方面還缺乏各類反壟斷的經驗及反壟斷的民事案例借鑒,執行起反壟斷法來更是缺乏執法的經驗和可操作性是顯而易見的,畢竟鐵路、電信、石油等5大行業是個大的“龍頭”,先從如此大的“龍頭”著手,猶如剛學會走路就要參加馬拉松一樣力不從心。俗話說“船小好掉頭”,那我們何不從只有人為制造壟斷、沒有半點競爭味道的出租車開始起步呢?
《反壟斷法》的目的就是為了禁止以任何手段封閉市場而充分達到競爭的境地,出租車行業雖小卻是個人人看的見、摸的著的個極大壟斷行業,不免要首當其沖,所以,反壟斷還是從出租車開始,這樣做可以事半功倍。《反壟斷法》從立法研究到最終通過,經歷了近十四年的時間也更加印證了《反壟斷法》“由易、由小、由簡”的逐步完善。
無數的事實說明,解決問題只有由易到難、由小到大、由簡到繁,由具體到抽象、由已知到未知,步步推進,才能磨練出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法律公器,因此,從“打破出租車行業的壟斷”開始做起我們還有什么顧慮?
出租車壟斷經營該到結束的時候了!(黃晏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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