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建設部發布最新修訂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這部備受矚目,被稱作“經適房新政”的辦法里第三條明確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制度是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政策體系的組成部分。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要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相銜接。”
“這標志著住房政策正在發生根本性的變化。”房地產研究專家、新華日報資深編輯沈曉杰在評論中表示。
資深房地產專家賈圖認為:“這給樓市傳達了一個微妙的信號,政府在努力推進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住房改革。”
建設部有關人士指出,我國的住房改革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目的就是要使得居者有其屋,不是強調商業化。按新辦法規定,經濟適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準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賈圖表示,最近幾年,我國房價之所以持續快速上漲,一個重要原因在于房地產市場基本上為商品房所主導。經濟適用房的數量微小,無法對房價走勢構成影響。“而《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出臺,將社會保障性住房緊密聯系成為一個整體,使得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在供應結構和需求結構方面雙雙發生比較大的變化。”
以北京原來的經濟適用房標準為例,按規定,一人戶家庭收入須低于22700元,方能購買經濟適用房,大量被排除在外的人群中,相當一部分實際無力承擔購買限價商品房的支出。
據統計,我國現有家庭總數1.8億戶,調查數據顯示,目前我國低保住房困難戶400萬戶,若加上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一數據達到1000萬戶,僅占我國家庭總數的5.6%。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閻小娜認為:“正是社會保障性住房針對人群太少,與"夾心層"無緣,導致一部分人群成為商品房的被動接受者,這成為推高房價的重要因素。”
她認為,新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要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相銜接”,實際上意味著社會保障性住房針對對象在擴大,“新辦法強調住房社會保障性的用意很明顯”。
賈圖表示,目前樓市結構中商品房獨大,而大量“夾心層”對商品房存在被動需求,使得房價高居不下。“新政里社會保障性住房實現無縫對接,將改變需求持續推高房價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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