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韶關市委、市政府10月9日召開推進全民創業動員大會,會上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職、辭職創業,并許以離崗領辦、創辦企業或受聘于民營企業的,三年內保留身份編制、職級和工資福利待遇,工資續算、職稱評定等不受影響,三年內愿意回單位的重新安排工作。(中國新聞網10月10日)
近年來,有關公務員可以帶薪下海經商的新聞,早就引起過輿論的強烈關注,人們對此貶多于褒,何以韶關還會出臺這一明顯會“遭罵”的政策呢?正如許多論者已經指出的那樣:如此鼓勵公務員帶薪下海,應該顧及公眾有關公平、公正的感受,應該警惕催生權力經濟,應該防止產生腐敗,等等。從根本上講,機關干部本身就承擔著為公共服務的職責,因此,有關部門更應該鼓勵他們盡職盡責,干好本行,而不是鼓勵他們離開本行去下海經商,這分明是一種行政價值倡導上的錯亂。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為這種舉措叫好的聲音也有。其理由是,這有利于打破中國社會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使人們認識到,人生的價值并不一定要體現在當官上。這也有利于促進機關人員分流等改革。
對此,筆者表示強烈的質疑和擔憂。鼓勵機關干部下海經商,不僅不能打破“官本位”,相反會強化“官本位”。機關干部下海經商,“三年內保留身份編制、職級和工資福利待遇,工資續算、職稱評定等不受影響,愿意回單位的重新安排工作”,是帶著救生圈的。機關干部掌握著信息、人脈等資源,他們下海經商可謂得天獨厚。這只會更加讓人們感到當官就是好處多多,即使哪天當膩了想換換心情下海一試,也可以拴著保險帶。如此一來,“官本位”觀念勢必進一步強化。
并且,此舉不僅會強化“官本位”,而且會催生一種新的“官商本位”。如果說,“官本位”讓人們感到只有當官最好,整個社會是以官為中心的,那么,鼓勵公務員帶薪下海經商,則無疑是告訴人們:除了當官,經商也不錯,而最好的是做“紅頂商人”,做官經商兩不誤。金錢與權力更加緊密地結盟,勢必使社會資源分配更加失去平衡,民主法治的進程將更加艱難。
出臺鼓勵公務員下海經商的措施,其本意是為了促進本地經濟發展,鼓勵創業,但客觀上,很難避免“官商本位”的滋生蔓延。其最后的結果,不僅無助于真正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反而會帶來更多隱患。(鄧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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