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1999年至2005年,全國共完成經濟責任審計項目23萬個,審計黨政領導干部21.5萬人,國有企業領導人員2萬人。
記者昨天從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目前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已擴大到地廳級,對省部級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試點工作也在逐步深入,對于規范領導干部的權力運用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經濟責任審計是新時期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強干部監督管理和黨風廉政建設而開展的一項重要工作。經濟責任審計的業務覆蓋面涉及各個行業和領域,也包含了權力運行的各個環節。
“只有充分的公開,才能保證權力使用得到有效監督,使權力的運行規范有效。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就是要促進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促進決策的科學化,全面推進權力運行的公開、透明。”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
針對一些部門存在的“管理就是審批,服務就是收費”的問題,各級審計機關堅持在行政事業審計中把工商、技術監督、物價等經濟管理和執法部門作為重點對象,重點檢查執行財經法紀和收費政策情況,揭露和查處擅自擴大范圍、自立項目、提高標準亂罰款、亂收費和亂攤派等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問題,促進規范執法執紀行為。
比如,湖北省審計部門近幾年來先后組織對全省工商、公安交警、教育等8個行業進行了審計,嚴肅查處和糾正“三亂”行為資金近億元,督促有關部門取消違規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準300多項,省政府根據審計情況制定了《制止向企業攤派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制度。
一些地方還建立了黨政領導和政府部門制止“三亂”聯系點、企業收費登記卡等制度,有效遏止了“三亂”問題的發生,促進了執法內容的公開和執法行為的規范。
“有效的審計能夠推進部門管理制度的進一步健全,促進權力運行方式的進一步規范,為政務公開工作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這位負責人表示。(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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