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月29日電 為做好國有企業工資總量的宏觀調控,國家將加大對工資收入過高的行業、企業工資分配調節力度,促使企業工資增長與經濟效益增長保持合理關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今天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發出《關于做好2006年企業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審核工資與效益掛鉤方案。對工資增長過快、工資水平過高的企業,尤其是2005年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當于當地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兩倍以上的企業,要從嚴審核其掛鉤經濟效益基數、工資總額基數,將其浮動比例下調至0.6以下,并嚴格執行新增效益工資分檔計提辦法。
通知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工資總額發放的調控,避免工資水平過快增長。對效益下降的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政策核減企業效益工資,切實建立工資能升能降的機制。對掛鉤的經濟效益基數與工資總額基數倒掛的企業,要視其工資水平和經濟效益情況,適當降低掛鉤浮動比例。對已經完成公司制改建的非國有控股企業,可以不再實行工資與效益掛鉤政策。企業應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與職工代表協商確定職工的勞動報酬。(中國青年報 記者 劉聲)
壟斷行業工資浮動率降至0.6以下
即企業效益每增長1%,員工工資總額最多可漲0.6%
昨日,勞動保障部發布通知,加大對收入過高的行業、企業工資分配的調節力度,高收入壟斷行業工資浮動比例將由0.75下調至0.6以下,即企業效益增長1%,員工工資總額最多可以增加0.6%。昨日發布的《關于做好2006年企業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工作的通知》中規定,對工資增長過快、工資水平過高的企業,尤其是2005年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當于當地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企業,要從嚴審核其掛鉤經濟效益基數、工資總額基數,將其浮動比例下調至0.6以下。
“就是企業效益增長1%,員工工資總額可以增加0.6%.”勞動保障部工資研究所研究員孫群義介紹,過去的比例是0.75,此次調整主要針對高收入的壟斷行業。孫群義稱,下調浮動比例單一方式難以達到有效調控目的,還需審計、工資大檢查等綜合手段。(新京報 記者左林)
工資水平過高的企業將被嚴查 電力電信成監查重點
平均工資高于當地2倍以上企業將被嚴查
今年,金融、電力、電信等行業的國有企業將成為工資監督檢查的重點,12月31日前,中央企業應將自查報告報送勞動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否則,如被查出問題,將被區分處理。
據了解,今年開展監督檢查的重點對象是金融、電力、電信、煙草、煤炭、石油石化等行業的國有企業。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是企業2005年執行國家有關工資分配政策的情況,具體包括:企業執行國家工資總額宏觀調控政策的情況,包括執行工效掛鉤、績效工資管理、工資總額計劃管理等政策的情況;企業職工全部工資性收入的列支和發放情況,包括工資的組成部分、列支渠道、實際水平,工資外收入(特別是住房補貼與年金)的組成部分、列支渠道、實際水平等;企業執行國家有關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情況;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以及執行計稅工資政策的情況。
另外,勞動部昨天還公布了《關于做好2006年企業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工作的通知》。
通知規定,工資水平過高的企業,尤其是2005年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當于當地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企業,要從嚴審核其掛鉤經濟效益基數、工資總額基數,將其浮動比例下調至0.6以下,并嚴格執行新增效益工資分檔計提辦法。(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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