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23日公布了對29個省區市、5個計劃單列市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失業保險基金的審計結果。審計顯示,截至2005年底,上述三項保險基金累計結余2918億元。
從審計情況看,社保基金還有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尚未解決,有些地方未能嚴格執行國務院有關規定。此次審計發現的違規問題金額,在1999年前發生的23.47億元,2000年以來發生的47.88億元。
部分社保機構違規建辦公樓,基金無法追回
其具體情況是,1999年前發生的違規問題金額大多是涉及保險基金安全和完整的問題。其中動用保險基金對外投資11.48億元;購建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和其他房產3.77億元;委托金融機構貸款未收回1.89億元;用于規定范圍以外的支出1.25億元;經商辦企業0.68億元;彌補行政經費0.33億元和違規擔保0.22億元……另有原行業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結余未移交財政專戶存儲等3.76億元。當時三項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尚不健全,一些地方出于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出借和投資了一部分基金;有些社保機構動用三項保險基金購建了辦公用房或其他一些房產,既無法變現,也沒有正常的資金來源歸還基金。以上問題雖經有關部門查處,但因種種原因部分基金至今不能收回。
2000年來違規貸款投資超5億
2000年以來發生的違規問題金額47.88億元。其中,擴大三項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用于彌補“補充醫保基金”及借給企業等16.69億元;用于委托金融機構貸款、對外投資等5.44億元;用于購建辦公房及彌補行政經費等0.32億元;未按規定實行專戶管理23.37億元。
此外,審計還發現一些地方基金管理不夠規范。一是社保費代征機構未按規定時間將保險基金收入16.20億元交入專戶;二是社保經辦機構在決算中少計保險基金收入8.12億元。
-曝光
河南寧夏貴州被點名
違規行為包括轉移至親友等,金額超過1.02億元
這次審計也發現個別地方由于保險基金管理混亂,造成損失。如河南新密市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637萬元存入兩家城市信用社,由于2002年11月信用社撤銷,資金面臨損失。寧夏石嘴山市醫保中心自2000年以來,會計資料管理混亂,賬目不全,部分憑證缺失,該中心主任和財務科長采取截留銀行承兌匯票的手法,將某企業交給醫保中心的3190萬元醫療保險費轉移到其親戚、朋友名下。另外,審計還發現,有些行業主管部門存在截留社保費的問題。如建行貴州省分行與工行貴州省分行少申報繳費基數,在征得貴州省社保局的同意后,對已提取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6422.64萬元予以截留。
-整改
明年一季度前上報整改情況
審計署建議1999年前無法清收資金由同級政府償還
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各級政府一定要嚴格基金管理,限期整改此次審計查出的問題,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明年一季度前,把整改情況通報審計署,審計署將于適當時候公告各地整改情況。
這次審計發現1999年以前發生的擠占挪用、違規出借和投資等問題,由于種種原因至今尚未處理。為保證保險基金的安全完整,建議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對所有侵占保險基金的問題認真進行清理,采取措施積極清收。如果確實已經造成損失,無法清收的,由同級政府予以償還,確保基金安全完整。
建議提出,要努力擴大征繳面,逐步提高保險基金的統籌層次。總體看,目前征繳面還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水平,絕大多數地區的社會保險仍然是市縣統籌,使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困難,影響人才流動,阻礙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和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推進。
-立法
社保基金管理條例納入立法日程
爭取與制訂中的《社會保險法》同步出臺
針對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做出“社會保險基金是條‘高壓線’,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等指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透露,《社保基金管理條例》現在已納入立法日程,將爭取與制訂中的《社會保險法》同步出臺。各地也在采取措施完善管理制度。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基金監督司司長陳良認為,社保基金出現問題,首先是基金監管法規不完善。目前,對社保基金的管理只有《勞動法》中有概括性規定。此外,還有一些文件和規定,但都停留在部委一級,法規層次不高,缺乏對違規行為的有效制約。
其次管理力量和手段有限。有些地區的基層甚至沒有計算機,只能人工記賬。另外社保基金管理人手極少,全國基金監管人員不到100人。如廣東某市只有1個人管理著1.7萬家企業的工傷保險工作。
此外,有些人法制、政策觀念淡漠;還有監督不到位。
-保障
三項保險基金結余2918億
截至去年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保障4000余萬人
根據審計署的公告,截至2005年底,三項保險基金累計結余2918億元。
此次審計的省本級、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及部分延伸城市三項保險基金2005年收入3128.46億元、支出2203.14億元,分別占全國當年基金收支總額的50.7%、46.5%。截至2005年底,三項保險基金累計結余2918億元。
2005年,全國三項保險的參保人數分別達到15716萬人、13783萬人和10648萬人。
2005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失業保險基金的發放保障了4367萬離退休人員和362萬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減輕了企業負擔,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維護了社會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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