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副司長劉麗堅日前參加國家稅務總局在線訪談時表示,將工薪收入者一概視為低收入階層的看法,與實際情況不符。對工薪階層征收個人所得稅,也實現了對一部分高收入者的調節。
很多網友認為,工薪階層是低收入階層,對工薪階層征收個人所得稅沒有體現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劉麗堅說,隨著我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大鍋飯早已被打破,工資收入有高有低,甚至差距懸殊,目前年工資收入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幾百萬元的已不少見。
據介紹,目前對工資、薪金所得采用超額累進稅率征稅,工資收入越高,適用稅率也越高,相應納稅就越多。
劉麗堅舉例說,2005年全國年工資收入25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占工薪階層納稅人數的0.48%,繳納的工薪所得稅款占工薪所得項目稅額的14.63%;北京市年工薪收入6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占工薪階層納稅人數的9.52%,繳納的工薪所得稅款占工薪所得項目稅額的74%;廣東省廣州市和佛山市年工薪收入7.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占工薪階層納稅人數的比重分別為8.68%和1.34%,繳納的工薪所得稅款占工薪所得項目稅額的比重卻分別達60.9%和46.5%。
“由此可以說明,工薪階層中不乏高收入者,對他們征收個人所得稅的人均稅額遠遠高于其他工薪收入者。”劉麗堅說,今年工薪所得項目的費用扣除標準提高至1600元后,工薪階層中的高收入者繳納稅款所占份額會進一步提高。因此,對工薪階層征收個人所得稅也實現了對一部分高收入者的調節。
劉麗堅表示,加強對高收入者的征管一直是個人所得稅的工作重點。目前稅務部門主要從5方面加強對高收入者的管理:明確重點征管對象,強化對高收入行業和個人的征收管理;制定、完善對高收入行業和高收入個人加強征管的制度和辦法;建立重點納稅人檔案,加強對高收入者的管理;強化對高收入行業和個人的專項檢查;要求年收入超過12萬元以上的高收入者自行申報,明確法律責任。
此外,有網友提問,銀行代扣的利息個人所得稅想要索取完稅證明,如何辦理?
劉麗堅說,儲蓄機構在代扣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時,應當在給儲戶的利息清單上注明已扣稅款的數額。注明已扣稅款的利息清單視同完稅證明。所以,利息清單就是完稅證明。
劉麗堅還解釋說,根據個稅法規定,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按20%的比例征收個人所得稅。這里所說的利息所得,包括持有企業債券所得到的利息。
她說,個稅法從1980年實施以來雖經3次修訂,但從來沒有改變過對企業債券利息征稅的規定。因此,個人在一級市場或二級市場上購買企業債券時,無論企業債券發行公告中有沒有說明或者承銷商有沒有告知債券利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取得企業債券利息時都必須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兌付利息的單位在兌付利息時代扣代繳。兌付利息的單位沒有代扣代繳的,取得利息的個人應當自行申報納稅。(記者郭永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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